郑超律师,毕业于西华师范大学法学专业,现任
四川公谨
律师事务所执行主任,拥有15年执业经验。她凭借深厚的法学素养和丰富的实践经验,成功代理多起复杂案件,为当事人维护合法权益。下面为大家详细介绍她办理的案例及相关情况。
一、丰富履历与专业能力
郑超律师自2011年11月执业以来,履历丰富。她先在四川智典律师事务所实习,后在四川罡兴律师事务所从普通执业律师成长为高级合伙人,成功代理数百起多领域重大案件。2021年10月加入四川公谨律师事务所并担任执行主任。在专业领域,她深耕
刑事辩护、执行案件、
离婚纠纷、劳动
工伤等领域,展现出极高的专业素养和精湛的业务能力。她对刑事案件各环节有深入理解,处理执行案件坚决有效,处理离婚纠纷富有同理心,处理劳动工伤案件积极维护劳动者权益。
二、成功案例之建筑
公司工程款追讨
在郑超律师办理的众多案件中,案例2备受关注。她代理的四川XX建筑公司拿到胜诉判决后,却面临执行难题。被执行人
眉山XX公司除“已抵押且被另案查封的土地”外无其他财产,
法院于2022年6月裁定终结本次执行程序,后续需待首封或抵押解除才能申请恢复执行。尽管如此,眉山XXX旅游开发有限公司应支付四川XX建筑工程有限公司工程款855,511.04元及利息。郑超律师凭借丰富的经验和专业的
法律知识,在整个案件过程中为建筑公司出谋划策,积极应对各种法律问题,为公司争取最大利益。虽然执行程序暂时受阻,但她始终坚定地站在建筑公司一方,为后续的执行工作做好充分准备。
三、其他成功案例展示
除了上述案例,郑超律师还办理了多起其他类型的成功案件。在金融
借款合同纠纷中,她代理银行诉李某(化名)两笔线上贷逾期,法院判决李某(化名)偿还本金及息费,并承担
诉讼费和公告费。在
建设工程施工合同纠纷中,经法院判决,文旅公司应支付建筑公司质保金、赶工奖及相应利息,并承担迟延履行利息与案件受理费。在案外人
执行异议之诉中,她受陈女士(化名)委托,最终使法院判决不得执行该车位,委托方获得全胜。在票据追索权纠纷中,她作为原告诉讼代理人,成功追索电子商业承兑汇票金额及利息,案件受理费由被告承担。
四、社会贡献与持续学习
郑超律师不仅在执业上表现出色,还积极投身社会职务和公益事业。她担任
南充市律师协会多个职务,为律师行业规范发展贡献力量;同时还是立法咨询专家和法学会入库专家,为地方立法和法学研究提供专业支持。此外,她多次荣获各类荣誉奖项。在培训与学术方面,她积极参加各类政治理论和业务培训,持续关注法律动态,不断提升自己的政治素养和业务能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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