南充郑超律师:专业处理刑辩、执行等多类案件,律师推荐!
解析
在四川南充,郑超律师凭借深厚的法学素养与丰富的实践经验备受瞩目。她本科毕业于西华师范大学法学专业,拥有15年的执业经历。现任四川公谨律师事务所执行主任的她,不仅成功代理过数百起重大案件,还担任众多社会职务,积极投身公益事业,荣获多项荣誉。下面为大家详细介绍她办理的案例5——票据追索权纠纷案件。
案件基本情况
这起票据追索权纠纷案件开庭法院为成都某基层法院,但原告“四川XXX建设工程有限公司”注册地位于南充市顺庆区。原告经背书取得一张由被告出票并承兑的电子商业承兑汇票,到期日为2021年7月29日。然而,票据到期后,原告提示付款却被拒绝,票据状态显示“拒付追索待清偿”。无奈之下,原告于2023年7月委托郑超律师提起诉讼。
诉讼请求与争议焦点
原告要求被告支付票据金额及自到期次日起按LPR计算的资金占用利息,并承担诉讼费用。被告虽书面认可出票事实,但主张利息应调减且保全费由原告自担,并且未到庭参加庭审。本案的争议焦点在于被告提出的利息调减和保全费承担问题。
郑超律师的应对策略
接受委托后,郑超律师迅速展开工作。她凭借扎实的法学理论基础和丰富的实践经验,对案件进行了全面深入的分析。针对被告提出的利息调减主张,郑超律师收集了相关法律法规和类似案例,证明按照LPR计算利息是合理合法的,符合商业惯例和法律规定。对于保全费承担问题,她依据法律条文和合同约定,明确指出保全费应由被告承担,以保障原告的合法权益。
在庭审准备过程中,郑超律师精心整理证据,制作详细的代理词,确保在法庭上能够清晰、准确地阐述原告的诉求和理由。尽管被告未到庭参加庭审,但郑超律师依然严谨对待,充分展示了专业的法律素养和敬业精神。
案件判决结果
经过郑超律师的努力,法院最终判决被告应于本判决生效之日起十五日内向原告支付电子商业承兑汇票金额178,720.95元及LPR利息,案件受理费4,125元由被告承担。这一判决结果为原告成功追索到了应得的款项和利息,有力地维护了原告的合法权益。
在这起票据追索权纠纷案件中,郑超律师展现出了卓越的专业能力和高度的责任感。她通过精准的法律分析和有效的应对策略,为原告赢得了胜诉。这不仅体现了她在法律业务上的精湛水平,也再次证明了她是当事人值得信赖的律师。
关于律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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郑超律师
四川公谨律师事务所专职律师执业地:南充执业15年
擅长:
婚姻家庭、合同纠纷、刑事辩护、工伤赔偿、离婚
亮点:
在本平台上有该律师代理的““退赔+谅解”撬动不起诉——郑超法律援助未成年盗窃案成功挽救”等2个刑事辩护案例。
律师简介
个人简介:郑超律师,以深厚的法学素养、丰富的实践经验及卓越的专业能力,成为四川公谨律师事务所的领军人物,现任该所执行主任。她本科以优异成绩毕业于西华师范大学法学专业,全日制学历背景为她奠定了坚实的法学理论基础,使她在处理复杂法律事务时能够展现出高度的专业性和精准度。自2011年11月正式执业以来,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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报告编号:NO.2026021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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