解析
案例1:客服引流案罪名变更先河
2023年至2024年期间,被告人赵某(化名)伙同李某(化名)为诈骗分子引流,吸引被害人关注公众号以获取提成。丁文怡律师作为赵某(化名)的辩护律师,在庭审中指出被告人主观上缺乏诈骗特定故意,客观上仅实施前端引流,且被害人损失与被告人行为无刑法上的因果关系,应定性为帮信罪而非诈骗罪。最终,法院采纳了辩护意见,将罪名由诈骗罪更正为帮助信息网络犯罪活动罪。丁文怡律师开创了广东珠海地区客服引流案件罪名变更的先河。
案例2:诈骗案二审改判缓刑突破
案情简介
被告人乐某(化名)和韩某(化名)系同居情侣,自2022年6月起,二人以网络恋爱交友方式实施诈骗。乐某(化名)物色对象添加微信,以韩某(化名)女性身份与男性被害人建立虚假恋爱关系,韩某(化名)负责语音聊天、PS病例等,二人编造理由骗取被害人钱款用于挥霍,截至案发共骗取41余万元。向某在2023年2月借住期间,他们也以向某或韩某(化名)身份继续行骗。
办案经过
丁文怡律师作为韩某(化名)的辩护人,在一审和二审庭审中提出了有力辩护意见。她认为韩某(化名)系从犯,主观恶性小,处于被动参与地位,客观行为仅起次要辅助作用,分赃情况也印证了其从犯地位。此外,韩某(化名)具有自首、认罪认罚情节,认罪悔罪态度诚恳,还全额退赔。
案件结果
一审法院判处韩某(化名)有期徒刑四年并处罚金三万元。但二审法院认为一审判决事实不清、证据不足,依法改判韩某(化名)有期徒刑三年并适用缓刑。值得一提的是,本案中乐某(化名)未上诉,但因二审对全案重新认定,乐某(化名)也由一审的有期徒刑五年改判为有期徒刑四年。在刑事二审改判率不到10%的司法背景下,丁文怡律师完成了二审由实刑改判缓刑的重大突破。
案例3:非法经营案数额辩护下调
2018年底至2023年,被告人韩某(化名)在澳门利用POS机和银行卡进行外汇兑换活动,涉及金额约2.7亿元。丁文怡律师作为辩护人,指出本案定罪量刑的事实不清,证据不充足且关联性、证明力存在严重问题。一审法院判处韩某(化名)有期徒刑六年并处罚金等,二审法院纠正了犯罪数额及违法所得认定,将非法经营数额认定为1289.2302万元,判处韩某(化名)有期徒刑三年并大幅降低罚金和上缴违法所得金额。
丁文怡律师凭借其专业的法律知识、敏锐的洞察力和出色的辩护能力,在多个刑事案件中为当事人争取到了有利的判决结果,切实维护了当事人的合法权益。
关于律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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丁文怡律师
广东俊玮律师事务所执业地:珠海执业7年
擅长:
刑事辩护、取保候审、毒品犯罪、暴力犯罪、职务犯罪
律师简介
个人简介:丁文怡律师,珠海资深刑事律师,广东俊玮律师事务所高级合伙人,执业七年。丁文怡律师毕业于警校,拥有深厚的法学基础,对刑事案件的侦查流程与证据标准有着深刻理解,能精准研判案件侦查过程中的程序合规性与证据链条的潜在薄弱环节,善于在审查起诉和庭审阶段提出极具针对性的质证意见和辩护策略。丁文怡律师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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报告编号:NO.2026042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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