个人简介
丁文怡律师毕业于
江苏警官学院,拥有法学学士学位。她是
广东俊玮
律师事务所的高级合伙人,已经执业七年。警校的
教育背景让她拥有深厚的法学基础,对刑事案件的侦查流程与证据标准有着深刻理解。她能精准研判案件侦查过程中的程序合规性与证据链条的潜在薄弱环节,在审查起诉和庭审阶段,总能提出极具针对性的质证意见和辩护策略。丁文怡律师具备出色的法庭辩论技巧、证据分析能力和临场应变能力,善于将前期对案件的洞察,转化为法庭上维护当事人合法权益的实质性辩护。她还擅长与当事人及其家属进行清晰、有效的沟通,帮助他们理解复杂的法律程序和案件走向,建立起彼此的信任。她不仅注重法庭上的唇枪舌剑,也特别关注侦查和审查起诉阶段,通过
法律意见书、
取保候审申请、不予批准
逮捕申请等方式,积极推动案件朝着对当事人有利的方向发展。她能够根据案件具体情况,制定包括无罪辩护、罪轻辩护、量刑辩护、程序性辩护在内的多元化辩护方案。此外,她还拥有企业合规师专业能力证书。
服务与执业信息
丁文怡律师的服务地区为
珠海,执业机构是广东俊玮律师事务所,联系地址位于广东省珠海市
香洲区人民西路777号敦煌大厦21楼。
重要经验与成功案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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受贿罪辩护:丁文怡律师曾担任
惠州某X局主任
受贿一案的辩护人,该受贿金额高达八百多万。最终,她成功为当事人争取到五年
有期徒刑的判决结果。
-客服引流案件:2023年起,赵某(化名)伙同李某(化名)为诈骗活动引流。2024年8月起,他们以某地为据点开展话务引流工作。丁文怡律师作为赵某(化名)的辩护律师,在庭审中提出赵某(化名)的行为应定性为
帮信罪而非
诈骗罪。
法院采纳了该意见,将
罪名由诈骗罪更正为
帮助信息网络犯罪活动罪。赵某(化名)最终被判处有期徒刑一年六个月,并处罚金人民币八千元。此案例开创了广东珠海地区客服引流案件由诈骗罪变更为帮助信息网络犯罪活动罪的先河。
-网络恋爱交友诈骗案:乐某(化名)和韩某(化名)以网络恋爱交友方式实施诈骗,骗取被害人钱款41余万元。丁文怡律师作为韩某(化名)的辩护人,在一审和二审中提出韩某(化名)系从犯,且具有自首、认罪认罚等情节。一审法院判处韩某(化名)有期徒刑四年并处罚金三万元,二审法院改判其有期徒刑三年并适用缓刑。同时,未上诉的乐某(化名)也由一审的有期徒刑五年改判为有期徒刑四年。在刑事二审改判率不到10%的背景下,实现了二审由实刑改判缓刑的突破。
-非法经营外汇案:2018年底至2023年,韩某(化名)伙同他人利用POS机在澳门从事外汇兑换活动,涉及金额约2.7亿元。丁文怡律师作为韩某(化名)的辩护人,提出案件关键事实不清、证据不充足等辩护意见。一审法院判处韩某(化名)有期徒刑六年等刑罚,二审法院纠正了犯罪数额及违法所得认定,将韩某(化名)的非法经营数额认定为1289.2302万元,判处有期徒刑三年等。丁文怡律师成功将犯罪数额辩护下调接近20倍,量刑减少一倍,罚金和上缴违法所得金额也大幅降低,再次在刑事二审中实现突破。
丁文怡律师凭借其专业能力和丰富经验,在刑事辩护领域不断书写着精彩的篇章,为众多当事人的合法权益保驾护航。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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