解析
丁文怡律师毕业于江苏警官学院,拥有法学学士学位。她是广东俊玮律师事务所的高级合伙人,至今已执业七年。警校出身的她,有着深厚的法学基础,对刑事案件的侦查流程与证据标准有着深刻理解,这使得她在刑事辩护中能够精准研判案件。
丁文怡律师的服务地区主要为珠海,其执业机构是广东俊玮律师事务所,位于广东省珠海市香洲区人民西路663号汇盈中心16楼。在执业的七年时间里,她深耕刑事案件,处理过大量各种类型的案件,包括诈骗、掩饰隐瞒犯罪所得罪、帮助信息网络犯罪活动罪、盗窃等。
成功变更罪名,开创地区先河
2023年起,被告人赵某(化名)伙同李某(化名)为诈骗活动引流。2024年8月起,他们以某地为据点,购买设备、招聘话务员,冒充股票公司客服吸引被害人关注公众号,获取提成。丁文怡律师作为赵某(化名)的辩护律师,在庭审中提出赵某(化名)的行为应定性为帮信罪而非诈骗罪,理由包括赵某(化名)主观上仅有概括性明知、客观上仅实行前端引流且被害人损失与赵某(化名)行为缺乏刑法上的因果关系。最终,法院将罪名由诈骗罪更正为帮助信息网络犯罪活动罪,赵某(化名)被判处有期徒刑一年六个月,并处罚金人民币八千元。丁文怡律师开创了广东珠海地区客服引流案件由诈骗罪变更为帮助信息网络犯罪活动罪的先河。
二审改判缓刑,突破司法困境
被告人乐某(化名)和韩某(化名)以网络恋爱交友方式实施诈骗,骗取被害人41余万元。丁文怡律师作为韩某(化名)的辩护人,在一审和二审庭审中提出韩某(化名)系从犯,主观恶性小,具有自首、认罪认罚、全额退赔等情节。一审法院判处韩某(化名)有期徒刑四年并处罚金三万元,二审法院认为一审判决事实不清证据不足,改判韩某(化名)有期徒刑三年并适用缓刑。同时,未上诉的乐某(化名)也由一审的有期徒刑五年改判为有期徒刑四年。在刑事二审改判率不到10%的司法背景下,丁文怡律师完成了二审由实刑改判缓刑的突破。
二审下调数额,大幅减轻刑罚
2018年底至2023年,被告人韩某(化名)伙同他人利用POS机在澳门从事买卖外汇活动,兑换外汇数额约2.7亿元。丁文怡律师作为辩护人,指出案件关键事实不清、证据不充足且关联性和证明力存在问题。一审法院判处韩某(化名)有期徒刑六年,并处罚金人民币十二万元,追缴违法所得人民币60000元。二审法院纠正了犯罪数额及违法所得认定错误,认定韩某(化名)非法经营数额为1289.2302万元,判处有期徒刑三年,并处罚金人民币三万元,追缴违法所得人民币12892元。丁文怡律师成功将犯罪数额辩护下调接近20倍,量刑从六年下调至三年,罚金和上缴违法所得金额也大幅降低。
此外,丁文怡律师还拥有企业合规师证书,曾担任惠州某X局主任受贿一案辩护人,成功为受贿金额高达八百多万的当事人争取到五年有期徒刑的判决结果。她还参与了华东政法大学第六届刑辩培训班并取得结业证书。在珠海这片土地上,丁文怡律师用专业和经验为当事人的合法权益保驾护航。
关于律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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丁文怡律师
广东俊玮律师事务所执业地:珠海执业7年
擅长:
刑事辩护、取保候审、毒品犯罪、暴力犯罪、职务犯罪
律师简介
个人简介:丁文怡律师,珠海资深刑事律师,广东俊玮律师事务所高级合伙人,执业七年。丁文怡律师毕业于警校,拥有深厚的法学基础,对刑事案件的侦查流程与证据标准有着深刻理解,能精准研判案件侦查过程中的程序合规性与证据链条的潜在薄弱环节,善于在审查起诉和庭审阶段提出极具针对性的质证意见和辩护策略。丁文怡律师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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报告编号:NO.2026042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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