解析
一、案情简介
2018年底,被告人韩某(化名)到
澳门某珠宝店工作后,得知在澳门进行买卖外汇活动可赚取差价。随后,他通过他人用自己的名义及身份信息在境内注册商户、办理POS机并绑定名下多张银行卡,还将POS机带到澳门用于换汇。2019年至2023年期间,韩某(化名)伙同他人用POS机及名下银行卡,在澳门接收客户兑换港币的人民币资金或向客户支付兑换港币的资金。经统计,韩某(化名)兑换外汇的数额约达2.7亿元。
二、办案经过
丁文怡律师作为被告人韩某(化名)的辩护人,在一审和二审的庭审中都提出了针对性强的辩护意见:
1.关键事实不清:本案中用于定罪量刑的关键事实并不清晰。非法经营数额的认定存在模糊之处,现有事实无法完整还原具体的犯罪经过,存在着多个疑点。对于如此庞大的数额,缺乏明确的界定依据和详细的交易过程说明。
2.证据问题:据以定罪的证据不充足,关联性和证明力存在严重问题。2.7亿元的犯罪数额和韩某(化名)具体犯罪过程没有确切的直接证据支撑。而且,多笔交易发生在韩某(化名)不在澳门期间,这使得证据与犯罪行为之间的关联性存疑。
三、案件结果
1.一审判决:一审
法院判决被告人韩某(化名)犯
非法经营罪,认定数额为2.7亿元,判处
有期徒刑六年,并处
罚金人民币十二万元,追缴被告人韩某(化名)违法所得人民币60000元,上缴国库。
2.二审改判:二审法院认为原判定基本事实清楚,审判程序合法,但对上诉人韩某(化名)的犯罪数额及违法所得认定错误,导致量刑不当,于是予以纠正。依照存疑有利被告人的原则,二审法院认定韩某(化名)非法经营数额为1289.2302万元,判处上诉人韩某(化名)有期徒刑三年,并处罚金人民币三万元,追缴上诉人韩某(化名)违法所得人民币12892元,上缴国库。
四、后续影响
在刑事二审改判率不到10%的中国司法背景下,丁文怡律师完成了一大突破。一审认定被告人韩某(化名)非法经营数额2.7亿元,而经丁文怡律师努力,成功在二审将数额辩护下调至1289.2302万元,两者相差接近20倍。同时,上诉人韩某(化名)的量刑也从六年下调至三年,减少了一倍,罚金和上缴违法所得的金额也大幅度降低。这充分体现了丁文怡律师在
刑事辩护领域的专业能力和扎实功底,为当事人争取到了更有利的结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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丁文怡律师
广东俊玮律师事务所执业地:珠海执业7年
擅长:
刑事辩护、取保候审、毒品犯罪、暴力犯罪、职务犯罪
律师简介
个人简介:丁文怡律师,珠海资深刑事律师,广东俊玮律师事务所高级合伙人,执业七年。丁文怡律师毕业于警校,拥有深厚的法学基础,对刑事案件的侦查流程与证据标准有着深刻理解,能精准研判案件侦查过程中的程序合规性与证据链条的潜在薄弱环节,善于在审查起诉和庭审阶段提出极具针对性的质证意见和辩护策略。丁文怡律师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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报告编号:NO.2026021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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