丁文怡律师本科毕业于
江苏警官学院,获得法学学士学位。她是
广东俊玮
律师事务所的高级合伙人,拥有企业合规师专业能力证书,至今已执业七年。警校的学习经历让她拥有深厚的法学基础,对刑事案件的侦查流程与证据标准有着深刻理解,能精准研判案件侦查过程中的程序合规性与证据链条的潜在薄弱环节。
在执业的七年时间里,丁文怡律师深耕刑事案件,经验覆盖广泛。她处理过的刑事案件类型繁多,包括但不限于诈骗、掩饰隐瞒犯罪所得罪、
帮助信息网络犯罪活动罪、
盗窃、
故意伤害、
危险驾驶、
毒品犯罪、
合同诈骗、非法吸收公众存款、
职务侵占、挪用资金、非法经营、组织卖淫、走私、
开设赌场、
受贿等。她能够根据案件具体情况,制定包括无罪辩护、罪轻辩护、量刑辩护、程序性辩护在内的多元化辩护方案。
丁文怡律师不仅重视法庭上的唇枪舌剑,也特别注重在侦查和审查起诉阶段通过
法律意见书、
取保候审申请、不予批准
逮捕申请等方式,积极推动案件朝着对当事人有利的方向发展,争取最佳结果。以下是丁文怡律师办理过的几个典型案例。
客服引流案件:开创
罪名变更先河
2023年起,赵某(化名)伙同李某(化名),接收上家提供的话术和电话号码,拨打电话吸引客户关注公众号,为上家实施诈骗活动引流。后来,他们以某地为据点,购买工作手机、电话卡,招聘话务员从事话务引流工作。丁文怡律师作为赵某(化名)的辩护律师,在庭审中提出被告人行为应定性为
帮信罪而非
诈骗罪。她指出被告人主观上仅有概括性明知,缺乏诈骗的特定故意;客观上仅实行了前端引流,未参与诈骗实行行为;被害人的损失与被告人的行为之间缺乏
刑法上的因果关系。最终,
法院认为
公诉机关指控罪名不当,由诈骗罪更正为帮助信息网络犯罪活动罪。丁文怡律师开创了广东
珠海地区客服引流案件由诈骗罪变更为帮助信息网络犯罪活动罪的先河。
网络诈骗案件:二审实刑改判
缓刑被告人乐某(化名)和韩某(化名)系
同居男女朋友关系,自2022年6月起,以网络恋爱交友方式实施诈骗。丁文怡律师作为韩某(化名)的辩护人,在一审和二审的庭审中提出了多项针对性的辩护意见,指出韩某(化名)系从犯,主观恶性较小,具有
自首、认罪认罚情节,认罪悔罪态度诚恳、全额退赔。一审法院判处韩某(化名)
有期徒刑四年并处
罚金三万元,二审法院认为一审法院判决事实不清证据不足,依法改判上诉人韩某(化名)有期徒刑三年并适用缓刑。同时,在刑事二审改判率不到10%的司法背景下,最终被告人乐某(化名)也由一审法院认定的有期徒刑五年改判为有期徒刑四年。
外汇兑换案件:大幅下调量刑金额
2018年底至2023年,被告人韩某(化名)伙同他人利用POS机及其名下银行卡在澳门进行外汇兑换活动,兑换外汇数额共计约2.7亿元。丁文怡律师作为韩某(化名)的辩护人,在一审和二审的庭审中提出本案据以定罪量刑的关键事实不清,证据不充足且关联性、证明力存在严重问题。一审法院判决韩某(化名)犯
非法经营罪,数额为2.7亿元,判处有期徒刑六年。二审法院认为原判定基本事实清楚,但对韩某(化名)的犯罪数额及违法所得认定错误,导致量刑不当,予以纠正,认定韩某(化名)非法经营数额为1289.2302万元,判处有期徒刑三年。
丁文怡律师以其专业的法律知识、出色的法庭辩论技巧和严谨的工作态度,在珠海地区的刑事辩护领域树立了良好的口碑。她始终坚持以当事人的合法权益为出发点,为每一个案件全力以赴。她的办公地点位于广东省珠海市香洲区人民西路663号汇盈中心16楼广东俊玮律师事务所,如果您在珠海遇到刑事法律问题,不妨考虑咨询丁文怡律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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