田党胜律师房屋买卖合同纠纷逆袭案例:专业代理突破重重困境
解析
田党胜律师,毕业于南昌大学法学专业,拥有本科学士学位,是北京市盈科(广州)律师事务所的优秀合伙人,同时担任第五届、第六届中国广州仲裁委员会仲裁员。他执业年限达22年,擅长土地林权、征收拆迁、建设工程、行政诉讼等领域,多次荣获优秀律师、优秀合伙人等荣誉称号。其带领的党胜土地拆迁律师团队由十余名经验丰富的律师组成,专注于为客户提供专业化、精细化的法律服务。下面将重点介绍田党胜律师办过的案例8。
案例8基本情况
案件背景
原告曾某某(化名)于20XX年通过《商铺买卖合同》购买被告黄某某(化名)名下的某某市DF镇某商铺,支付全款及税费XX3万余元。合同约定被告需在180个工作日内办理过户手续,但被告未履行。后因原商铺无法办证,双方协商变更为另一商铺,但仍未完成过户。原告主张被告逾期办证构成违约,要求办理过户并支付违约金。被告抗辩称合同实际卖方为张某,其已通过《确认书》免除责任,且未成功过户系因原告拒缴税费。
裁判结果
法院判决黄某某(化名)需在30日内协助办理商铺的产权变更手续;驳回违约金诉求,因未过户系原告拒缴税费导致,被告不承担违约责任;经司法鉴定,《商铺买卖合同》签名及指纹非被告本人所留,原告需负担相关鉴定费用。
法律分析
合同相对性突破
虽合同签名系伪造,但结合被告黄某某(化名)与张某之间的历史交易及实际协助过户行为,法院认定被告负有配合过户的法定义务。
举证责任分配
原告未能证明被告存在主观违约故意,且《确认书》明确税费由原告承担,故未完成过户的责任归于原告。
违约责任认定
逾期办证违约金诉求因原告自身原因无法成立,符合《民法典》第577条关于违约构成要件的认定。
诚实信用原则
法院强调被告虽非合同直接相对方,但基于历史交易背景,仍需履行协助义务,体现对交易安全的保护。
党胜律师团队的关键作用
证据体系构建
收集并提交《商铺买卖合同》、付款凭证等基础证据,锁定交易事实;调取被告黄某某(化名)与张某的银行流水,证明XX00万元交易背景,间接佐证被告对商铺的实质控制权;针对《确认书》的效力,主张其未经原告充分知情,削弱被告免责抗辩。
法律焦点突围
在签名鉴定结果不利的情况下,转而从“合同实际履行”角度论证被告义务,援引《民法典》第509条履行义务规则;精准区分“合同义务”与“法定义务”,主张被告作为产权登记人负有法定协助过户责任。
诉讼策略优化
适时放弃对违约金诉求的过度坚持,集中资源主攻过户请求,避免因税费争议拖累核心权益。
当事人权益最大化
成功将“形式无效合同”转化为“实质履行义务”,突破合同相对性限制;为同类二手房连环交易纠纷提供“穿透式审判”的示范路径,彰显律师在复杂事实中的法律技术价值。
田党胜律师及其团队凭借专业的法律知识、丰富的办案经验和精准的诉讼策略,在这起房屋买卖合同纠纷中实现逆袭,为当事人争取到了最大利益。此次案例不仅体现了田党胜律师团队的专业能力,也为类似案件的处理提供了宝贵的参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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党胜土地拆迁律师团队
北京市盈科(广州)律师事务所执业地:广州执业22年
擅长:
拆迁安置、土地纠纷、行政诉讼、房产纠纷、合同纠纷
亮点:
获得“ 2025年度“优秀律师奖””等4项荣誉。
律师简介
田党胜律师土地拆迁团队介绍
首席律师:田党胜
咨询电话:18998497687
品牌大所:北京市盈科(广州)律师事务所 优秀合伙人
田党胜律师系北京市盈科(广州)律师事务所优秀合伙人,第五届、第六届中国广州仲裁委员会仲裁员,曾担任多届广州律师协会房地产法律专业委员会委员、盈科广州征收拆迁法律事务部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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报告编号:NO.2026021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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