万新强,1970年3月15日出生于
陕西省
渭南市
蒲城县,毕业于西北政法大学法律专业,是陕西华山
律师事务所主任,拥有丰富的法律执业经验。以下将详细介绍他的执业情况,尤其聚焦他办理过的案例3。
一、执业经历与资历
万新强律师拥有23年的执业年限。2004年,他通过全国律师资格考试,开启了法律执业生涯,最初在陕西奉先律师事务所执业。2013年,他进入陕西华山律师事务所(原渭南市国资律师事务所),2017年成为律所合伙人,2021年1月被推举为律所主任。
他长期专注于
刑事辩护、婚姻家庭、
交通事故、民商事、
股权纠纷、行政诉讼、企业法律顾问等多方面的法律业务。他曾担任建行、农行等金融机构,以及中国人民财产保险
股份有限公司渭南分公司、中国邮储银行蒲城县支行等的常年法律顾问,代理过众多金融纠纷案件。同时,他也为渭南市人民政府、渭南市财政局等多家政府、企事业单位担任常年法律顾问,办理过数十起行政复议、行政诉讼案件。从业以来,他办理了数千起诉讼案件,处置过涉案总金额上亿元的银行、企业资产处置案件,成功回收了多起被列入呆坏账的巨额
贷款,在银行、保险诉讼方面经验丰富。此外,他还担任过破产企业的破产管理人,成功处理了白水县圣亿达包装有限公司、渭南市XX金属镁有限公司的
破产清算案件。
二、办过的各类典型案例
他办过的案例丰富多样,涵盖了不同的法律领域。案例1是朱某(化名)的
故意伤害罪(致死)案件,一审被判处15年,二审经万律师努力辩护,改判为14年;案例2中,孙某香(化名)诉陕西省XX县人民政府、第三人杨某某(化名)拆迁行政协议一案,一审中院撤销了相关协议,二审维持原判;案例4则是罗某友(化名)的
交通肇事罪案件,一审判决被告人罗某友(化名)犯交通肇事罪,判处有期徒刑十个月,缓刑一年。
三、案例3详情剖析
在贠某某(化名)诉刘某某(化名)、王某某(化名)民间借贷纠纷一案中,万新强律师展现出了卓越的专业能力。案件最初判决王某某(化名)不承担还款义务,但对方不服并提起上诉,二审案件被发回重审。面对这样的局面,万律师没有丝毫懈怠,他重新梳理案件细节,深入研究相关法律法规。在一审再审过程中,他凭借扎实的法律知识和丰富的实践经验,有力地支持了一审对王某某(化名)的判决结果。最终,再次确认王某某(化名)不承担还款义务。这一案例充分体现了万新强律师在民间借贷纠纷领域的专业见解和应对复杂案件的能力。他在案件处理过程中,一丝不苟地分析证据,合理运用法律条文,为当事人争取到了合法权益,赢得了当事人的信任和好评。
在法律行业的道路上,万新强律师始终坚守“受人之托,忠人之事”的服务宗旨,用自己的专业知识和不懈努力,为客户解决了一个又一个的法律难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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