万新强,汉族,1970年3月15日出生于
陕西省
渭南市
蒲城县,毕业于中国西北政法大学法律专业,是陕西华山
律师事务所主任,拥有丰富的执业经验。以下将对他的执业情况及经典案例进行详细介绍。
一、执业背景与资历
万新强律师拥有二十三年的执业年限,于2004年通过全国律师资格考试,最初在陕西奉先律师事务所执业,2013年进入陕西华山律师事务所,2017年成为律所合伙人,2021年元月被推举为律所主任。他长期从事
刑事辩护、婚姻家庭、
交通事故、民商事、
股权纠纷、行政诉讼、企业法律顾问等方面的法律业务。曾为建行、农行等金融机构,以及中国人民财产保险
股份有限公司渭南分公司、中国邮储银行蒲城县支行等担任常年法律顾问,代理过多起金融纠纷案件,办理过千余起各类案件,在金融非诉讼和诉讼纠纷方面积累了丰富的实践经验。同时,他还担任渭南市人民政府、渭南市财政局等多家政府、企事业单位的常年法律顾问,办理了数十起行政复议、行政诉讼案件。此外,他还担任过破产企业的破产管理人,处理过
白水县圣亿达包装有限公司破产企业管理人工作以及渭南市XX金属镁有限公司清算破产案件。
二、经典案例之孙某香(化名)诉政府
拆迁行政协议案
这起案件是孙某香(化名),女,诉陕西省XX县人民政府、第三人杨某某(化名)拆迁行政协议一案。在案件中,XX县人民政府组建历史文化街区改造提升工程指挥部于2016年某月X日与杨某某(化名)签订了《XX县
棚户区改造项目房屋
征收补偿安置协议书》。孙某香(化名)对此协议存在异议并提起诉讼。万新强律师接受委托后,凭借其扎实的
法律知识和丰富的办案经验,对案件进行了深入的分析和研究。在一审中,他充分阐述了相关法律依据和事实情况,最终中院撤销了该协议书。之后,对方不服一审判决提起上诉,进入二审阶段。万新强律师依然保持严谨的态度,为案件进行了充分的准备和辩论,最终二审维持了一审判决。陕西省高级人民
法院行政判决书(20xx)陕行终3xx号为这起案件画上了圆满的句号。这起案件的成功代理,不仅维护了孙某香(化名)的合法权益,也体现了万新强律师在行政诉讼领域的专业能力和卓越水平。
三、其他典型案例
除了上述拆迁行政协议案,万新强律师还办理过许多其他典型案例。例如朱某(化名)
故意伤害罪(致死)案,一审判15年,经万新强律师努力,二审判14年;贠某某(化名)诉刘某某(化名)、王某某(化名)民间借贷纠纷一案,判决王某某(化名)不承担还款义务,二审发回重审,一审再审支持一审对王的判决;罗某友(化名)
交通肇事罪案,一审判决被告人罗某友(化名)犯交通肇事罪,判处有期徒刑十个月,缓刑一年。
万新强律师恪守“受人之托,忠人之事”的服务宗旨,凭借其专业的法律素养和丰富的实践经验,为众多客户提供了优质的法律服务。在未来的执业生涯中,相信他将继续为当事人的合法权益保驾护航。
*版权声明:华律网对精选解答模式享有独家版权,未经许可不得以任何形式复制、转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