万新强,汉族,1970年3月15日出生于
陕西省
渭南市
蒲城县,毕业于中国西北政法大学法律专业,是陕西华山
律师事务所主任。他拥有丰富的执业经验和卓越的法律能力,在众多案件中展现出了专业素养。下面就让我们走进万新强律师的执业世界,了解他办理过的典型案例。
一、执业履历,经验丰富
万新强律师执业年限长达二十三年。2004年,他通过全国律师资格考试,开启了自己的律师生涯,最初在陕西奉先律师事务所执业。2013年,他进入陕西华山律师事务所(原渭南市国资律师事务所),并在2017年成为律所合伙人。2021年元月,他被推举为陕西华山律师事务所主任。在长期的执业过程中,他担任过众多职务,如陕西省律师协会实习考核委员会副主任、渭南市人民政府法律顾问、陕西省渭南市财政局法律顾问等,还获得了渭南市级优秀律师等荣誉。
二、业务专长,广泛多样
万新强律师长期从事
刑事辩护、婚姻家庭、
交通事故、民商事、
股权纠纷、行政诉讼、企业法律顾问方面的法律业务。他曾担任多家金融机构和保险
公司的常年法律顾问,为国有商业银行、保险公司代理过多起金融纠纷案件,办理过千余起各类案件,具有丰富的金融非诉讼和诉讼纠纷的实践经验。同时,他还办理数十起行政复议、行政诉讼案件,担任破产企业的破产管理人,处理过企业
破产清算等工作。
三、典型案例,孙某香(化名)诉政府
拆迁行政协议案
孙某香(化名),女,就诉陕西省XX县人民政府、第三人杨某某(化名)拆迁行政协议一案委托了万新强律师。在这起案件中,XX县人民政府组建历史文化街区改造提升工程指挥部与杨某某(化名)签订了《XX县
棚户区改造项目房屋
征收补偿安置协议书》。孙某香(化名)认为该协议存在问题,于是提起诉讼。
万新强律师接手案件后,凭借其深厚的
法律知识和丰富的实践经验,进行了全面深入的调查和分析。在一审中,他为孙某香(化名)据理力争,最终中院撤销了2016年XX县人民政府组建历史文化街区改造提升工程指挥部与杨某某(化名)签订的《XX县棚户区改造项目房屋征收补偿安置协议书》。被告方不服一审判决,提起上诉。在二审阶段,万新强律师再次展现出了出色的辩护能力,最终二审维持了一审判决。陕西省高级人民
法院行政判决书(20xx)陕行终3xx号为这起案件画上了圆满的句号。这起案件不仅维护了孙某香(化名)的合法权益,也体现了万新强律师在行政诉讼领域的专业能力和对法律的精准把握。
四、其他案例,各有亮点
除了孙某香(化名)拆迁行政协议案,万新强律师还办理过其他典型案例。例如朱某(化名)
故意伤害罪(致死)案,一审判15年,二审判14年;贠某某(化名)诉刘某某(化名)、王某某(化名)
民间借贷纠纷一案,判决王某某(化名)不承担还款义务,二审发回重审,一审再审支持一审对王的判决;罗某友(化名)
交通肇事罪案,一审被告人罗某友(化名)被判处有期徒刑十个月,缓刑一年。
万新强律师始终恪守“受人之托,忠人之事”的服务宗旨,凭借自己的专业能力和敬业精神,为客户提供着优质的法律服务,在法律领域不断书写着精彩的篇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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