万新强,汉族,1970年3月15日出生于
陕西省
渭南市
蒲城县,毕业于西北政法大学法律专业,是陕西华山
律师事务所主任,执业年限达二十三年。在其丰富的执业生涯中,办理过众多案件,其中贠某某(化名)诉刘某某(化名)、王某某(化名)
民间借贷纠纷一案颇具代表性。
一、万新强律师的执业概况
万新强律师自2004年通过全国律师资格考试后,开启了法律执业之路。他最初在陕西奉先律师事务所执业,2013年进入陕西华山律师事务所,2017年成为律所合伙人,2021年元月被推举为律所主任。他长期从事
刑事辩护、婚姻家庭、
交通事故、民商事、
股权纠纷、行政诉讼、企业法律顾问等方面的法律业务,担任过建行、农行等金融机构以及中国人民财产保险
股份有限公司渭南分公司等多家单位的常年法律顾问,办理过千余起各类案件,有着丰富的实践经验。
二、多领域案件办理成果
1.金融与行政案件:万新强律师为国有商业银行、保险公司代理过多起金融纠纷案件,还办理数十起行政复议、行政诉讼案件。从业以来,他处置过数起涉案总金额上亿元的银行、企业资产处置案件,成功回收过多起金额巨大的被列入呆坏账的
贷款,在银行、保险诉讼方面经验丰富。
2.破产管理案件:他担任过破产企业的破产管理人,办理了白水县圣亿达包装有限公司破产企业管理人的工作以及渭南市XX金属镁有限公司清算破产案件。
3.其他典型案件:除了贠某某(化名)诉刘某某(化名)、王某某(化名)民间借贷纠纷一案,他还办理过朱某(化名)
故意伤害罪(致死)案,一审判15年,二审判14年;孙某香(化名)诉陕西省XX县人民政府、第三人杨某某(化名)拆迁行政协议一案,一审中院撤销相关协议,二审维持一审判决;罗某友(化名)
交通肇事罪案,一审判决被告人罗某友(化名)犯交通肇事罪,判处有期徒刑十个月,缓刑一年。
三、民间借贷纠纷案例详情
在贠某某(化名)诉刘某某(化名)、王某某(化名)民间借贷纠纷一案中,案件情况较为复杂。万新强律师凭借其专业的法律知识和丰富的办案经验,对案件进行了深入分析和研究。一审判决王某某(化名)不承担还款义务,但案件并未就此结束,二审发回重审。在一审再审过程中,万新强律师继续为当事人提供专业的法律服务,最终一审再审支持了一审对王的判决。这一结果不仅体现了万新强律师在处理民间借贷纠纷案件中的专业能力,也维护了当事人的合法权益。
万新强律师恪守“受人之托,忠人之事”的服务宗旨,在不同类型的案件中都展现出了卓越的专业素养和敬业精神,为客户提供了优质的法律服务。
*版权声明:华律网对精选解答模式享有独家版权,未经许可不得以任何形式复制、转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