万新强,1970年3月15日出生于
陕西省
渭南市
蒲城县,毕业于西北政法大学法律专业,是陕西华山
律师事务所主任,拥有丰富的法律执业经验。下面为大家详细介绍他的执业情况及经典案例。
一、执业经历与资历
万新强律师执业年限长达二十三年。2004年,他通过全国律师资格考试,开启了在陕西奉先律师事务所的执业生涯。2013年,他进入陕西华山律师事务所(原渭南市国资律师事务所),并于2017年成为律所合伙人,2021年元月被推举为律所主任。
他长期专注于
刑事辩护、婚姻家庭、
交通事故、民商事、
股权纠纷、行政诉讼、企业法律顾问等方面的法律业务。曾担任建行、农行等金融机构,以及中国人民财产保险
股份有限公司渭南分公司、中国邮储银行蒲城县支行等的常年法律顾问,为国有商业银行、保险公司代理过多起金融纠纷案件,办理过千余起各类案件,有着丰富的金融非诉讼和诉讼纠纷实践经验。同时,他还担任渭南市人民政府、渭南市财政局等多家政府、企事业单位的常年法律顾问,办理了数十起行政复议、行政诉讼案件。
从业以来,他办理了数千起诉讼案件,处置过数起涉案总金额上亿元的银行、企业资产处置案件,成功回收过多起金额巨大的被列入呆坏账的
贷款。此外,他还担任过破产企业的破产管理人,办理了
白水县圣亿达包装有限公司破产企业管理人的工作以及渭南市XX金属镁有限公司清算破产案件。执业期间,他连年被司法局和本单位评为优秀律师和先进工作者。
二、经典案例之孙某香(化名)诉
拆迁行政协议案
在孙某香(化名),女,诉陕西省XX县人民政府、第三人杨某某(化名)拆迁行政协议一案中,万新强律师展现出了卓越的专业能力。一审中,万新强律师为孙某香(化名)进行了充分的法律论证和权益维护。他深入研究案件细节,对相关
法律法规进行精准解读,最终中院撤销了2016年X月X日XX县人民政府组建历史文化街区改造提升工程指挥部与杨某某(化名)签订的《XX县
棚户区改造项目房屋
征收补偿安置协议书》。
被告方自然不会轻易接受一审结果,选择了上诉。进入二审阶段,案件面临着更多的挑战和变数。万新强律师并没有丝毫懈怠,他再次梳理证据,强化法律依据,在法庭上据理力争。最终,二审维持了一审判决,这意味着孙某香(化名)在这场拆迁行政协议纠纷中取得了胜利。陕西省高级人民
法院行政判决书(20xx)陕行终3xx号为这一结果提供了有力的法律证明。
三、其他案例成果
除了上述案件,万新强律师还办理了多个具有代表性的案件。例如朱某(化名)
故意伤害罪(致死)案,一审判15年,二审判14年;贠某某(化名)诉刘某某(化名)、王某某(化名)民间借贷纠纷一案,判决王某某(化名)不承担还款义务,二审发回重审,一审再审支持一审对王的判决;罗某友(化名)
交通肇事罪案,一审判决被告人罗某友(化名)犯交通肇事罪,判处有期徒刑十个月,缓刑一年。
万新强律师凭借其扎实的法律知识、丰富的实践经验和高度的责任心,为当事人提供了优质的法律服务,赢得了当事人的信任和赞誉。他将继续秉持“受人之托,忠人之事”的服务宗旨,为更多人解决法律难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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