万新强,1970年3月15日出生于
陕西省
渭南市
蒲城县,毕业于中国西北政法大学法律专业,是陕西华山
律师事务所主任,拥有丰富的法律执业经验。以下将详细介绍他的执业生涯及具有代表性的案例。
一、执业历程与资历
万新强律师执业年限达二十三年。2004年,他通过全国律师资格考试后,在陕西奉先律师事务所开启了自己的法律执业之路。2013年,他进入陕西华山律师事务所(原渭南市国资律师事务所),并在2017年成为律所合伙人,2021年元月被推举为律所主任。
他长期专注于
刑事辩护、婚姻家庭、
交通事故、民商事、
股权纠纷、行政诉讼、企业法律顾问等多个领域的法律业务。他曾担任建行、农行等金融机构的常年法律顾问,还为中国人民财产保险
股份有限公司渭南分公司、中国邮储银行蒲城县支行、中国银行渭南分行等国有商业银行、保险公司代理过多起金融纠纷案件,办理过千余起各类案件,在金融非诉讼和诉讼纠纷处理方面积累了丰富的实践经验。同时,他还担任着渭南市人民政府、渭南市财政局、渭南文豪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等多家政府、企事业单位的常年法律顾问,成功办理了数十起行政复议、行政诉讼案件。
从业以来,他办理了数千起诉讼案件,处置过数起涉案总金额上亿元的银行、企业资产处置案件,为国有商业银行成功代理过多起资产回收及涉及银行纠纷的诉讼案件,成功回收了多起金额巨大的被列入呆坏账的
贷款。此外,他还担任过破产企业的破产管理人,参与办理了
白水县圣亿达包装有限公司破产企业管理人的工作以及渭南市XX金属镁有限公司清算破产案件。因其出色的表现,执业期间连年被司法局和本单位评为优秀律师和先进工作者。
二、经典案例之孙某香(化名)诉陕西省XX县人民政府
拆迁行政协议案
这起案件中,孙某香(化名)作为原告,起诉陕西省XX县人民政府以及第三人杨某某(化名)拆迁行政协议。在一审中,中院做出了撤销2016年X月X日XX县人民政府组建历史文化街区改造提升工程指挥部与杨某某(化名)签订的《XX县
棚户区改造项目房屋
征收补偿安置协议书》的判决。万新强律师在这起案件中,凭借其深厚的
法律知识和丰富的实践经验,为孙某香(化名)提供了有力的法律支持。他深入研究案件细节,对相关
法律法规进行精准解读,充分论证了协议存在的问题,为
法院的判决提供了坚实的依据。
到了二审阶段,万新强律师继续为孙某香(化名)据理力争。最终,二审维持了一审判决,陕西省高级人民法院行政判决书(20xx)陕行终3xx号为这起案件画上了圆满的句号。这起案件的成功,不仅维护了孙某香(化名)的合法权益,也彰显了万新强律师在行政诉讼领域的专业能力和高超的辩护技巧。
三、其他代表性案例
除了孙某香(化名)拆迁行政协议案,万新强律师还办理过许多其他具有代表性的案件。例如朱某(化名)
故意伤害罪(致死)案,一审判15年,二审判14年;贠某某(化名)诉刘某某(化名)、王某某(化名)民间借贷纠纷一案,判决王某某(化名)不承担还款义务,二审发回重审,一审再审支持一审对王的判决;罗某友(化名)
交通肇事罪案,一审判决被告人罗某友(化名)犯交通肇事罪,判处有期徒刑十个月,缓刑一年。
万新强律师始终恪守“受人之托,忠人之事”的服务宗旨,凭借着扎实的专业知识和丰富的实践经验,为客户提供着优质的法律服务,在法律领域不断书写着精彩的篇章。
*版权声明:华律网对精选解答模式享有独家版权,未经许可不得以任何形式复制、转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