万新强,汉族,1970年3月15日出生于
陕西省
渭南市
蒲城县,毕业于西北政法大学,拥有法律专业本科学历,是陕西华山
律师事务所主任,执业证号为1610520********86。他在法律领域深耕二十三年,办理过众多颇具影响力的案件,其中贠某某(化名)诉刘某某(化名)、王某某(化名)
民间借贷纠纷一案尤为引人注目。
丰富的执业履历
万新强律师执业年限长达二十三年。2004年,他通过全国律师资格考试,开启了自己的律师生涯,最初在陕西奉先律师事务所执业。2013年,他进入陕西华山律师事务所(原渭南市国资律师事务所),并于2017年成为律所合伙人,2021年元月被推举为律所主任。他长期从事
刑事辩护、婚姻家庭、
交通事故、民商事、
股权纠纷、行政诉讼、企业法律顾问等方面的法律业务,担任过建行、农行等金融机构以及中国人民财产保险
股份有限公司渭南分公司等多家单位的常年法律顾问,办理过千余起各类案件,在金融非诉讼和诉讼纠纷领域积累了丰富的实践经验。
多样的业务成果
1.广泛的案件涉猎:从业以来,万新强律师办理了数千起诉讼案件,处置过数起涉案总金额上亿元的银行、企业资产处置案件。他为国有商业银行代理过多起资产回收以及涉及银行纠纷方面的诉讼案件,成功回收了多起金额巨大的被列入呆坏账的贷款,在银行、保险诉讼方面经验丰富。
2.行政案件处理:他还办理了数十起行政复议、行政诉讼案件,现担任渭南市人民政府、渭南市财政局等多家政府、企事业单位的常年法律顾问。
3.破产案件管理:万新强律师担任过破产企业的破产管理人,办理了白水县圣亿达包装有限公司破产企业管理人的工作以及渭南市XX金属镁有限公司清算破产案件。
经典案例剖析
在贠某某(化名)诉刘某某(化名)、王某某(化名)民间借贷纠纷一案中,万新强律师凭借专业的法律知识和丰富的实践经验,为当事人争取到了有利的判决。一审判决王某某(化名)不承担还款义务,二审虽发回重审,但一审再审依然支持了一审对王某某(化名)的判决。这一案件的成功处理,充分展现了万新强律师在民间借贷纠纷领域的专业能力和敏锐的法律洞察力。他深入研究案件细节,准确把握法律适用,为当事人提供了有效的法律辩护,维护了当事人的合法权益。
万新强律师恪守“受人之托,忠人之事”的服务宗旨,凭借扎实的专业知识、丰富的实践经验和高度的责任感,在法律领域不断前行,为客户提供着优质的法律服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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