常凯律师,毕业于
河南大学,拥有法律专业学士学位,现执业于河南新天河
律师事务所。执业8年来,他办理了大量各类案件,积累了丰富的办案经验,深受当事人好评。下面为你详细介绍他办过的典型案例。
一、宋某某(化名)
猥亵儿童案辩护历程
宋某某(化名)犯
猥亵儿童罪一案中,嫌疑人宋某某(化名)是已满十六周岁但未满18周岁的未成年人,而多名受害人系幼女。常凯律师接受委托后,迅速展开行动。他及时会见当事人,深入了解案件情况,并与办案机关积极沟通。经过分析,常凯律师确定了争取受害人谅解的辩护思路。
在侦查阶段、审查起诉阶段和审判阶段,常凯律师始终全流程参与受害人谅解程序。他坚持认为当事人犯罪情节较轻,没有造成严重后果,且本案证据不充分。在常凯律师的不懈努力下,受害人方的态度从最初的拒绝谅解,逐渐转变为最终成功谅解。最终,因当事人取得谅解这一重大从轻情节以及其他多个从轻、减轻处罚情节,宋某某(化名)被判处
缓刑。
二、其他典型案件回顾
(一)缅北王某某(化名)涉黑等多
罪名案
缅北王某某(化名)等30余人涉及
组织、领导、参加黑社会性质组织罪、
敲诈勒索罪等多个罪名。常凯律师接受委托后,迅速联系办案机关并会见当事人。案件移送检察机关后,面对多达数百册的卷宗材料,他投入大量时间阅卷。结合会见当事人的情况,他向检察机关出具
法律意见书,认为当事人不构成组织领导黑社会罪名及其他多个罪名。审判阶段,案件历经多次庭前会议、管辖异议、非法证据排除等程序,常凯律师始终坚持多个罪名不构成的辩护思路。最终,经过两年半的努力,不仅去掉了公诉机关指控的组织、领导、参加黑社会性质组织罪,也没有被认定为恶势力,还去掉了多个指控的其它罪名。
(二)牛某某(化名)涉嫌诈骗罪案
这是常凯律师早期参与办理的公诉机关撤回起诉的案例。犯罪模式为零首付购车模式,司法机关因某些原因立案。常凯律师介入后,及时会见嫌疑人并进行阅卷。经过长时间反复查阅案卷,整理阅卷笔录并制作案件关键节点人物导图,最终摸清案情并制定出无罪辩护的思路。通过多次与办案人员沟通案件、交换意见并出具多个法律意见书及辩护词,最终促使公诉机关撤回公诉。
(三)焦某某(化名)强奸案
这是一起典型的幼女同意型强奸案,受害人系未满十四周岁的幼女。根据法律规定,强奸幼女本身是强奸罪的从重情节。但在常凯律师的争取下,最终当事人认罪认罚,在法定刑三年以下量刑。
常凯律师在办案过程中展现出了专业的法律素养和高度的责任心,始终将当事人的利益放在首位。无论是面对涉案人数众多、办理周期长的案件,还是未成年人犯罪案件,他都能凭借丰富的经验和执着的精神,为当事人争取到较好的结果。相信在未来,他会秉持“客户第一,服务至上”的理念,继续为当事人提供优质的法律服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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