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
河南安阳林州,河南新天河
律师事务所里,有一位备受瞩目的专职律师——常凯。他凭借扎实的专业知识和丰富的实践经验,为众多当事人排忧解难,赢得了广泛的赞誉。
教育与执业背景
常凯律师毕业于河南大学法律专业,拥有本科学士学位。2016年,他正式开启了律师职业生涯。他曾在
郑州市河南英展律师事务所执业,后加入河南新天河律师事务所,至今已在法律行业深耕8年。该律所位于河南省
林州市红旗渠大道禧福苑写字楼,有着良好的办公环境和专业的法律团队氛围,为常凯律师的执业提供了坚实的平台。常凯律师在这8年里,办理了大量民事、刑事、行政、非诉、执行业务,积累了深厚的办案经验。
擅长领域及专业能力
常凯律师的业务范围广泛,尤其擅长
刑事辩护、婚姻、遗产纠纷、劳动纠纷等领域。他不仅拥有法律资格证,还考取了证券从业资格证,展现出了多领域的专业能力。在刑事案件中,他办理过涉及组织、领导、参与黑社会性质组织罪、
洗钱罪、职务犯罪等几十余个
罪名的案件;民事案件包含
民间借贷、婚姻继承、劳务受害、
交通事故等多种类型;执行业务涵盖追加被执行人、房产评估拍卖等;行政诉讼涉及
行政处罚、行政复议等;非诉业务包括合同起草修改、商事谈判等。他累计办理刑事案件百余件,民事案件千余件,累计接待当事人10000+,获得好评上千,多次收到当事人赠送的锦旗。
成功办案案例
缅北王某某(化名)案
缅北王某某(化名)等30余人
组织、领导、参加黑社会性质组织罪、
敲诈勒索罪等多个罪名一案,可谓是常凯律师办理的经典大案。委托人是犯罪团伙组织领导者,案件发生在缅北地区。常凯律师接受委托后,迅速行动,联系办案机关并会见当事人。案件移送检察机关后,他投入大量时间阅卷,结合会见情况出具
法律意见书,坚持认为当事人不构成组织领导黑社会罪名及其他多个罪名。进入审判阶段,经过多次庭前会议,经历管辖异议、非法证据排除等程序,他始终坚持辩护思路。最终,历时两年半,取得重大成果,去掉了涉黑罪名及多个其他指控罪名。
宋某某(化名)
猥亵儿童案
宋某某(化名)犯
猥亵儿童罪,嫌疑人是未成年人,多名受害人系幼女。常凯律师接受委托后,及时会见并与办案机关沟通,确定争取受害人谅解的辩护思路,并全流程参与谅解程序。他始终强调当事人犯罪情节较轻,证据不充分。最终,受害人方从拒绝谅解到成功谅解,当事人因取得谅解及其他从轻、减轻处罚情节,被判处缓刑。
牛某某(化名)诈骗罪案
牛某某(化名)涉嫌诈骗罪,犯罪模式为零首付购车模式。常凯律师介入后,及时会见嫌疑人并阅卷,经过长时间查阅和整理,摸清案情并制定无罪辩护思路。通过多次与办案人员沟通、出具法律意见书及辩护词,最终公诉机关撤回公诉。
焦某某(化名)强奸案
焦某某(化名)强奸案是典型的幼女同意型强奸,受害人系未满十四周岁的幼女。常凯律师通过努力争取,让当事人认罪认罚,最终在法定刑三年以下量刑。
社会责任与服务理念
常凯律师不仅专注于案件办理,还积极参与社会公益活动。他多次参与政府部门、行政主管机关、律师协会组织的法治宣传活动、宪法日宣传活动以及村居顾问法制宣讲,为社会法治建设贡献力量。他始终秉持“客户第一,服务至上”的理念,在办案过程中尽心尽责,把当事人的利益放在首位,未来也将继续为当事人提供优质的法律服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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