邢茹律师,中共党员,毕业于
内蒙古科技大学法学专业,本科学士学位。她身兼
北京市律师协会残疾人权益保障专业委员会委员等多职,还是iCourt第二届法律人AI大赛参赛律师、2025年北京市东卫
律师事务所优秀青年律师、2023年内蒙古恩泰律师事务所优秀律师,在法律领域经验丰富、成果卓越。下面详细介绍她承办的案例,即某
公司与北京某勘探技术开发有限公司执行终本后案,以及毕某某
开设赌场罪证据不足不起诉案。
某公司执行终本后案
某公司与北京某勘探技术开发有限公司纠纷进入执行程序后被裁定终结本次执行。执行终本一般是因法院调查未发现被执行人可供执行财产或财产无法执行,这使某公司短时间内难以追回执行款,公司利益和发展受严重影响。
邢茹律师敏锐介入,未被终本现状束缚,经全面调查和证据梳理,发现案外人与本案有关联,这成为打破僵局的关键。她凭借专业知识和经验,研究法律依据,准备法律文书,向法院诉求案外人承担执行款。最终,法院认可其主张,某公司获近50万执行款,合法权益得以维护,邢茹律师也赢得良好口碑。
毕某某开设赌场罪证据不足不起诉案
案件情况
毕某某通过正规招聘平台入职浙江某某科技有限公司任运营职务。后按上级领导某某2安排前往菲律宾,主要协助处理机票预订、住宿安排、费用报销等事务,领固定薪资。因该公司涉嫌开设赌场罪及帮信罪,毕某某沦为“工具人”,被检察院以相同罪名追究刑事责任。
本案的辩护点
1.帮信罪主观“明知”不足:毕某某入职渠道正规,工作属行政辅助,与帮信罪典型行为模式不同,且普通员工难预见工作与犯罪关联,检察机关采纳“主观明知”证据不足观点。
2.客观作用微:毕某某在涉罪活动中地位次要、作用有限,非组织者等核心人员,仅听从指令完成事务性工作,获固定工资,社会危害性低。
3.证据链条薄弱:除毕某某供述外,无其他同案犯指认或实物证据印证其参与核心犯罪活动,仅凭口供定案不符合证明标准。
4.法定从宽情节充分:毕某某主动投案如实供述构成自首;无前科系初犯偶犯;到案后认罪悔罪、愿意退赃。
案件结果
某市检察院对毕某某做出相对不起诉决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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