邢茹律师,中共党员,现执业于
北京市东卫
律师事务所,执业证号为1110120********76,服务地区为北京。她毕业于
内蒙古科技大学法学专业,本科学士学位。邢茹律师还是iCourt第二届法律人AI大赛参赛律师、2025年北京市东卫律师事务所优秀青年律师、2023年内蒙古恩泰律师事务所优秀律师,在法律领域表现出色。
多元身份与专业能力
邢茹身兼多职,是北京市律协残疾人权益保障专委会委员,积极维护残疾人权益;也是
东城区律协公益法律服务与
法律援助委员会委员,热衷公益法援。她还是高级合规师、《中小型企业合规评价认证标准》起草人之一,在企业合规领域见解独到。她曾是某市中院调解员,成功化解诸多纠纷,也是检察院涉案企业合格第三方监督评估机制专家库成员,为涉案企业合规评估提供专业意见。
擅长领域与办案风格
邢茹主要擅长民商事诉讼
仲裁执行程序及刑事案件。执业一年承办近百余件诉讼案,专长
刑事辩护、特殊资产与重大执行及二审再审案件。面对复杂案件,她凭借敏锐洞察和深厚法律功底找突破口,灵活运用多种途径制定方案,全方位维护委托人权益,工作态度和作风获客户及公检法一致好评。
经典案例展示
执行案件中,邢茹成绩斐然,如代理“北京某混凝土
公司与中铁某地工程局集团有限公司
买卖合同纠纷执行案”回款2700余万元等。刑事辩护方面同样出色,在“张某某(化名)
故意伤害再审申诉案”中,经她辩护,
法院认定张某某属
正当防卫,成当地典型案例。“龚某某(化名)
故意杀人罪(‘三刀女事件’)”中,多次与检察机关沟通,龚某某被判13年
有期徒刑。
在“毕某某(化名)
开设赌场罪”案中,毕某某通过正规招聘平台入职浙江某某科技有限公司任运营,后按上级领导安排前往菲律宾,主要协助处理机票预订等事务并领固定薪资。因公司涉开设赌场罪及帮信罪,他沦为“工具人”被追责。邢茹律师从帮信罪主观“明知”证据不足、毕某某客观作用微、证据链条薄弱、有法定从宽情节等方面辩护,最终检察院对毕某某作出相对不起诉决定。“杨某(化名)、李某某(化名)劳务公司虚开增值税发票罪”也因证据不足不起诉。
著作贡献
作为标准起草人,邢茹结合中小企业特点和需求调研,确保《中小型企业合规评价认证标准》科学实用,为企业合规管理提供指引,推动企业可持续发展。邢茹律师凭借专业能力和执着精神,为客户提供优质法律服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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