张艳丽律师自2012年投身法律服务领域,至今已有12年执业经验。她身兼多职,是中国法学会会员、中华全国律师协会会员、
松江区政府外聘法律顾问库成员、
上海市
中山街道和广富林街道法律顾问、松江区
法律援助中心志愿团成员、松江区服务G60普法宣讲团成员,同时也是上海丰兆
律师事务所合伙人律师。这些丰富的职务背后,是她在法律领域多方位的深耕与贡献。
张艳丽律师毕业于
河南大学,拥有专业学士学位,法学理论功底深厚。凭借自身专业素养和不懈努力,她如今成为多家企业、学校的法律顾问,执业以来办理案件数百起,积累了丰富的司法实践经验。
专业办案,彰显卓越能力
张艳丽律师擅长通过诉讼手段为当事人解决争议,尤其在
刑事辩护、
合同纠纷领域成绩斐然,多次收到当事人赠送的锦旗,还获得法治企业普法宣讲团优秀律师的称号。
在刑事辩护方面,她曾为某
上市公司市场总监涉嫌虚开发票案辩护,在检察院阶段就帮当事人争取到不起诉处理,使其免于刑事处罚。其中,某上市公司公关部负责人张某(化名)虚开发票案令人印象深刻。2017-2019年,张某(化名)因业务发票问题卷入案件,2020年案发后被
取保候审。审查起诉阶段,张艳丽接手此案,她梳理案件细节,提出四条有力辩护意见:一是张某(化名)有
自首情节,依法可从轻或减轻处罚;二是案件存在真实业务基础,总涉案金额不大,且A
公司已补缴税款挽回损失;三是张某(化名)的行为属职务行为,主观恶性小;四是张某(化名)系初犯,案发后认罪认罚、悔悟态度好。最终,检察官听证会采纳其意见,对张某(化名)作出不起诉决定,保障了其合法权益。
还有法律援助当事人刘某(化名)虚开发票案,刘某(化名)在2022年6月至2025年期间介绍虚开发票,涉案金额巨大。张艳丽介入后,积极与家属沟通,协助刘某(化名)退出违法所得并预缴
罚金。庭审中,她提出刘某(化名)有坦白情节、自愿认罪认罚、系从犯、获利少且已退赃、是家中经济支柱等辩护意见。
法院最终判处刘某(化名)
有期徒刑二年六个月,相比检察院量刑建议缩短了刑期。
在合同纠纷领域,赵某(化名)诉郑某(化名)
买卖合同案中,赵某(化名)与郑某(化名)有生意往来,郑某(化名)拖欠货款。庭审中,郑某(化名)多次辩解,先是称对交易情况不清楚,后又主张是职务行为。张艳丽通过分析微信聊天记录及交易款项流水,指出郑某(化名)无证据证明其行为是职务行为,法院最终支持了赵某(化名)的全部诉讼请求。此外,某物流公司诉某贸易公司、赵某(化名)等服务合同纠纷案里,张艳丽代理被告某贸易公司和第三人赵某(化名)。她通过研究证据,揭示案件实际是两个第三人之间的交易,指出原告主张付款对象错误。最终,原告权衡后撤回起诉。
著作编著,贡献理论智慧
2016年,张艳丽参与编著《
劳动争议与
工伤纠纷实务指南》,并主编第四章、第五章。该书由
北京大学出版社出版,是卓越法律事务人才培养丛书的一部分。这一编著工作展示了她在
劳动法律领域的专业造诣,也为法律实务界提供了有价值的参考资料。
公益普法,践行社会责任
工作之余,张艳丽积极投身公益事业。她每年到顾问学校为小朋友讲授安全保护课程,如“身体红绿灯”课程,帮助孩子们防范性侵、校园暴力和预防犯罪;还会到街道居委会为居民普法并解答
法律咨询;积极参与法律援助,为困难群众提供一对一的法律服务;同时,参加“法治进企业”宣讲,为数百家企业进行普法宣传和法治体检。
张艳丽律师以其丰富的
法律知识、出色的业务能力和强烈的社会责任感,履行着身为律师的各项职责,在法律舞台上绽放着独特的光彩,为维护当事人权益、推动社会法治建设贡献着自己的力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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