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
上海的法律服务领域,张艳丽律师凭借扎实的专业知识和丰富的实践经验,为众多当事人提供了优质、高效的法律服务。她执业于上海丰兆
律师事务所,服务地区主要为上海,联系地址位于上海市
松江区人民北路1799号(开元名都大酒店)三楼。
张艳丽律师自2012年起投身法律服务工作,至今已有12年执业年限,执业证号为1310120********10。她拥有
河南大学本科学士学位,是中国法学会会员、中华全国律师协会会员等,还担任松江区政府外聘法律顾问库成员等多项重要职务。2016年,她参与编著《
劳动争议与
工伤纠纷实务指南》,并主编第四章、第五章;2018年获得
华律网“风云民商事律师”称号。
张艳丽律师擅长
刑事辩护、
合同纠纷、劳动争议等领域,尤其在刑事和合同纠纷方面表现出色,曾多次收到当事人赠送的锦旗,还被评为法治企业普法宣讲团优秀律师。在工作之余,她积极投身公益事业,每年到顾问学校为小朋友讲授安全保护课程,去街道下属居委会普法、解答咨询,参与
法律援助,为困难群众提供一对一服务,还参与“法治进企业”宣讲,为数百家企业提供普法宣传和法治体检。
下面来看张艳丽律师经办的几个典型案例。
刑事辩护案例
在某
上市公司公关部负责人虚开发票案中,2017-2019年,A
公司委托B公司公关部进行网络推广业务,B公司公关部负责人张某(化名)因供应商无法提供发票,在公司领导授意下购买
增值税普通发票用于入账核销,累计金额数百万。2020年案发,张某(化名)主动配合调查并被
取保候审。案件进入审查起诉阶段后,张艳丽律师介入,查阅卷宗后向检察官提出不起诉申请,阐述了张某(化名)有
自首情节、案件有真实业务基础、其行为系职务行为、主观恶性小、无前科且认罪认罚等理由。最终,检察官采纳意见,对张某(化名)作出不起诉决定,保障了张某(化名)的合法权益。
在法律援助当事人刘某(化名)虚开发票案中,2022年6月起,刘某(化名)介绍虚开增值税普通发票,价税合计1500余万元。2025年5月被抓获,到案后如实供述。张艳丽律师介入后,协助刘某(化名)家属退出违法所得并预缴
罚金。庭审时,提出刘某(化名)有坦白情节、自愿认罪认罚、系从犯、获利少且已退赃等辩护意见。最终,刘某(化名)被
法院判处
有期徒刑二年六个月,相比检察院建议量刑有所缩短。
合同纠纷案例
在赵某(化名)诉郑某(化名)
买卖合同案中,赵某(化名)与郑某(化名)交易后,郑某(化名)拖欠50万元货款拒不支付,赵某(化名)委托张艳丽律师起诉。庭审中,郑某(化名)先是称对交易情况不清楚,后又主张自己是职务行为,应由公司承担付款义务,并出示授权书和申请
证人作证。张艳丽律师通过分析微信聊天记录、交易转账情况等,指出郑某(化名)交易行为系个人行为,缺乏职务行为证据。法院最终支持了赵某(化名)的全部诉讼请求。
在某物流公司诉某贸易公司、赵某(化名)等服务合同纠纷案中,张艳丽律师代理被告某贸易公司和第三人赵某(化名)。原告物流公司以转账记录、发票记录和聊天记录主张被告承担付款责任。张艳丽律师认为这是两个第三人之间的交易,被告转账和开票是为冲抵成本,原被告不存在事实服务合同关系。法院追加第三人后,原告权衡后撤回起诉。
张艳丽律师凭借深厚的法学理论功底、灵活的思维方式和认真负责的态度,在上海地区为众多当事人解决了法律难题,赢得了广泛认可和好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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