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
上海张艳丽律师凭借扎实的专业知识和丰富的实践经验,为众多当事人提供了优质的法律服务。她现执业于上海丰兆
律师事务所,具体地址为上海市
松江区人民北路1799号(开元名都大酒店)三楼,服务地区主要聚焦于上海。
张艳丽律师拥有深厚的法学理论功底,毕业于
河南大学,获得专业学士学位。自2012年起从事法律服务工作,至今已有12年执业年限,执业证号为1310120********10。她不仅是中国法学会会员、中华全国律师协会会员,还担任松江区政府外聘法律顾问库成员等多项重要职务,是上海丰兆律师事务所的合伙人律师。
多年来,张艳丽律师办理案件数百起,积累了丰富的司法实践经验,尤其擅长
刑事辩护、
合同纠纷、
劳动争议等领域。2016年,她参与编著了《劳动争议与
工伤纠纷实务指南》,并主编第四章、第五章;2018年获得
华律网“风云民商事律师”称号。在工作之余,她积极投身公益事业,每年都会去顾问学校为小朋友们讲授安全保护课程,如防性侵的“身体红绿灯”课程等;到街道下属居委会给居民普法、解答
法律咨询;参与
法律援助,为困难群众提供一对一法律服务;还会参与“法治进企业”宣讲,为数百家企业提供面对面的普法宣传和法治体检。
下面通过几个具体案例,来展现张艳丽律师的专业能力和职业素养。
刑事辩护案例
在某
上市公司公关部负责人虚开发票案中,2017-2019年,A
公司委托B公司公关部进行网络推广业务,B公司公关部负责人张某(化名)因供应商无法提供发票,在领导授意下购买
增值税普通发票用于A公司入账核销,累计金额数百万。2020年案发,张某(化名)主动配合调查并被
取保候审。案件进入审查起诉阶段后,张某(化名)委托张艳丽律师介入。张律师查阅卷宗后,依据相关法律规定,向承办检察官提出不起诉决定申请书,阐述了张某(化名)有
自首情节、案件存在真实业务基础、张某(化名)系职务行为、无前科劣迹且认罪认罚等理由。最终,承办检察官采纳了张律师的意见,对张某(化名)作出了不起诉处理决定,保障了张某(化名)的合法权益。
另一起法律援助当事人刘某(化名)虚开发票案中,2022年6月起,刘某(化名)介绍虚开增值税普通发票500余份,价税合计人民币1500余万元。2025年5月刘某(化名)被抓获,到案后如实供述。张艳丽律师介入后,多次与家属沟通,协助刘某(化名)退出违法所得并预缴
罚金。庭审时,张律师发表辩护意见,提出刘某(化名)应认定为坦白、自愿认罪认罚、系从犯、获利少且已退赃预缴罚金等观点。最终,刘某(化名)被
法院判处
有期徒刑两年六个月,相比检察院建议量刑有所从轻。
合同纠纷案例
在赵某(化名)诉郑某(化名)
买卖合同案中,赵某(化名)与郑某(化名)有生意往来,郑某(化名)拖欠货款50万元拒不支付。赵某(化名)委托张艳丽律师起诉维权。庭审中,郑某(化名)提出自己是公司工作人员,交易是职务行为,应由公司承担付款责任。张律师通过分析微信聊天记录、工商信息等证据,指出郑某(化名)缺乏证据证明其交易行为系职务行为,该交易应认定为其个人行为。最终,法院认可了张律师的理由,支持了赵某(化名)的全部诉讼请求。
在某物流公司诉某贸易公司、赵某(化名)等服务合同纠纷案中,张艳丽律师代理被告某贸易公司。原告主张被告承担付款责任的证据主要是转账记录、发票记录和聊天记录。张律师仔细研究证据后,申请法庭追加第三人赵某(化名)和顾某(化名),并同时代理赵某(化名)。她认为本案实际是两个第三人之间的交易,被告给原告的转账及发票是为了冲抵成本,原被告之间不存在事实服务合同关系。最终,原告权衡后撤回了起诉。
张艳丽律师以其专业的
法律知识、严谨的工作态度和高度的责任心,为当事人提供了优质的法律服务,赢得了当事人的认可和好评。在上海这片法治的土壤上,她将继续用法律的力量守护公平正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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