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
上海的法律服务领域,张艳丽律师凭借其专业能力和敬业精神,为众多当事人提供了优质的法律服务。张艳丽律师毕业于
河南大学,拥有专业学士学位,自2012年起投身法律服务工作,至今已有12年执业经验,现执业于上海丰兆
律师事务所,执业证号为1310120********10,其联系地址位于上海市
松江区人民北路1799号(开元名都大酒店)三楼。
张艳丽律师担任多个重要职务,她是中国法学会会员、中华全国律师协会会员,同时还是松江区政府外聘法律顾问库成员、上海市
中山街道和广富林街道法律顾问等。她法学理论功底深厚,思维方式灵活,擅长通过诉讼手段为当事人解决争议,尤其在
刑事辩护、
合同纠纷、
劳动争议等领域有着丰富的经验。2016年,她参与编著了《劳动争议与
工伤纠纷实务指南》,并主编第四章、第五章;2018年,获得
华律网“风云民商事律师”称号。
在公益事业方面,张艳丽律师同样积极投入。每年她都会前往顾问学校,为小朋友们讲授安全保护课程,如防性侵的“身体红绿灯”课程以及防范校园暴力、预防
青少年犯罪的课程。她还会到街道下属居委会为居民普法、解答
法律咨询,参与
法律援助,为困难群众提供一对一的法律服务,并且每年都会参与“法治进企业”宣讲,为数百家企业提供面对面的普法宣传和法治体检。
接下来看看张艳丽律师办理过的典型案例。
刑事辩护案例
在某
上市公司公关部负责人虚开发票案中,2017-2019年,A
公司委托B公司公关部进行网络推广业务,B公司公关部负责人张某(化名)因供应商无法提供发票,在公司领导授意下购买
增值税普通发票用于A公司入账核销,累计金额数百万。2020年案发,张某(化名)主动配合调查并被
取保候审。案件进入审查起诉阶段后,张艳丽律师介入,她向承办检察官提出不起诉决定申请书,从张某(化名)有
自首情节、案件存在真实业务基础、张某(化名)系职务行为、无前科劣迹且认罪认罚等方面阐述理由。最终,承办检察官采纳了她的意见,对张某(化名)做出了不起诉处理决定,保障了张某(化名)的合法权益。
在法律援助当事人刘某(化名)虚开发票案中,2022年6月起,刘某(化名)介绍虚开增值税普通发票,价税合计1500余万元。2025年5月被抓获,到案后如实供述。张艳丽律师介入后,协助刘某(化名)退出违法所得并预缴
罚金。庭审时,她从刘某(化名)构成坦白、自愿认罪认罚、系从犯、获利少且已退赃预缴罚金等方面发表辩护意见。最终,刘某(化名)被
法院判处
有期徒刑两年六个月,相比检察院建议量刑有所从轻。
合同纠纷案例
在赵某(化名)诉郑某(化名)
买卖合同案中,赵某(化名)与郑某(化名)有生意往来,郑某(化名)拖欠货款。庭审中,郑某(化名)先是称对交易情况不清楚,后又主张自己是职务行为,应由公司承担付款责任,并出示授权书、申请
证人出庭作证。张艳丽律师通过分析微信聊天记录,指出郑某(化名)未表明代表公司买卖,且交易款项均通过其个人银行账户支付,公司未支付过款项。最终,法院认可了张艳丽律师的理由,支持了赵某(化名)的全部诉讼请求。
在某物流公司诉某贸易公司、赵某(化名)等服务合同纠纷案中,张艳丽律师代理被告某贸易公司和第三人赵某(化名)。她认为本案是两个第三人个人之间的交易,被告给原告的转账及发票是为了冲抵成本,原被告之间不存在事实服务合同关系。经她申请,法庭追加了第三人,最终原告权衡后撤回了起诉。
张艳丽律师凭借扎实的专业知识和丰富的实践经验,在上海地区为众多当事人解决了法律难题,赢得了当事人的认可和好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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