上海张艳丽律师,自2012年投身法律服务行业,至今已有12年执业经验。她是上海丰兆
律师事务所的合伙人律师,本科毕业于
河南大学,拥有专业学士学位。张艳丽不仅是中国法学会会员、中华全国律师协会会员,还担任着
松江区政府外聘法律顾问库成员等多项重要职务。
张艳丽律师尤其擅长刑事、
合同纠纷两个领域,凭借精湛的专业能力和高度的责任心,多次收到当事人赠送的锦旗,还荣获法治企业普法宣讲团优秀律师的称号。
在
刑事辩护方面,张艳丽律师有多个成功案例。2017-2019年,A
公司委托关联公司B公司公关部负责人张某(化名)进行网络推广业务,因供应商无法提供发票,张某(化名)在领导授意下购买
增值税普通发票用于入账核销,累计金额数百万。2020年案发,张某(化名)主动配合调查并被
取保候审。案件进入审查起诉阶段后,张艳丽介入,向承办检察官提出不起诉申请。她指出张某(化名)有
自首情节,该案存在真实业务基础,张某(化名)行为系职务行为且主观恶性小,之前无违法犯罪记录,案发后认罪认罚。最终,检察官采纳意见,对张某(化名)作出不起诉处理,保障了张某(化名)的合法权益。
2022年6月起,刘某(化名)介绍虚开增值税普通发票500余份,价税合计1500余万元。2025年5月被抓获,到案后如实供述。8月张艳丽介入,协助刘某(化名)退出违法所得并预缴
罚金。庭审中,她提出刘某(化名)有坦白情节、自愿认罪认罚、系从犯、获利少且已退赃等辩护意见。最终,刘某(化名)被判处
有期徒刑二年六个月,较检察院建议量刑有所从轻。
在合同纠纷领域,赵某(化名)与郑某(化名)有生意往来,郑某(化名)拖欠货款。第一次庭审,郑某(化名)称对交易不知情,张艳丽指出郑某(化名)是
重庆典某公司持股100%的唯一
股东且参与交易。第二次庭审,郑某(化名)称交易是职务行为,应由公司承担责任。张艳丽通过分析微信聊天记录,指出交易系个人行为,缺乏公司授权证据。
法院认可其理由,支持了赵某(化名)的全部诉讼请求。
某物流公司诉某贸易公司、赵某(化名)等服务合同纠纷案中,张艳丽代理被告某贸易公司和第三人赵某(化名)。原告以转账记录、发票记录和聊天记录主张被告承担付款责任。张艳丽认为这是两个第三人之间的交易,被告转账和开票是为冲抵成本。最终,原告权衡后撤回起诉。
工作之余,张艳丽积极投身公益事业。每年她都会去顾问学校为小朋友讲授安全保护课程,到街道下属居委会为居民普法、解答咨询,参与
法律援助为困难群众提供服务,还参与“法治进企业”宣讲,为数百家企业进行普法宣传和法治体检。张艳丽律师以扎实的法学理论功底、灵活的思维方式和认真负责的态度,赢得了当事人的认可和好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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