张艳丽律师自2012年起投身法律服务工作,现担任
上海丰兆
律师事务所合伙人律师,执业证号为1310120********10,拥有长达12年的执业经验。她擅长
刑事辩护、
合同纠纷、
劳动争议等领域,在多年的职业生涯中办理案件数百起,积累了丰富的司法实践经验。以下为大家介绍张艳丽律师办过的部分典型案例。
一、某
上市公司公关部负责人虚开发票案
2017-2019年间,A
公司委托B公司公关部进行网络推广,并将费用转给公关部负责人张某(化名)。因部分供应商无法提供发票,张某(化名)在公司领导授意下买发票用于入账核销,累计金额数百万。2020年案发,张某(化名)主动配合调查并被
取保候审。进入审查起诉阶段,张艳丽律师介入,提出张某(化名)有
自首情节、案件存在真实业务基础、属职务行为、无前科且认罪认罚等理由,申请不起诉。最终,承办检察官采纳意见,对张某(化名)作出不起诉处理,保障了其合法权益。
二、
法律援助当事人刘某(化名)虚开发票案
2022年6月起,刘某(化名)介绍他人虚开
增值税普通发票,从中赚取差价。2025年5月刘某(化名)被抓,8月张艳丽律师介入。她多次与家属沟通,协助被告人退出违法所得并预缴
罚金。庭审时,张律师提出刘某(化名)有坦白情节、自愿认罪认罚、系从犯、获利少且已退赃等理由,建议从轻处罚。法庭最终判处刘某(化名)
有期徒刑二年六个月,比检察院量刑建议有所缩短。
三、赵某(化名)诉郑某(化名)
买卖合同案
此案例堪称张艳丽律师的经典之作。赵某(化名)与郑某(化名)自2018年6月开始有生意往来,截至2019年11月17日,郑某(化名)累计拖欠赵某(化名)货款770987元。2020年1月25日支付270987元后,剩余50万元拒不支付,赵某(化名)委托张艳丽律师起诉维权。
第一次庭审,郑某(化名)称自己是
重庆典某公司工作人员,对交易情况不清楚。张律师当庭指出,郑某(化名)是该公司持股100%的唯一
股东且任监事,参与了全部交易,不可能不知情。
第二次庭审,郑某(化名)称交易是职务行为,应由重庆典某公司承担付款义务,并出示授权书、申请
证人作证。张律师通过分析双方2018-2021年微信聊天记录,发现郑某(化名)从未表明代表公司交易,且交易款项均由郑某(化名)个人账户支付,两公司未付过款。
最终,
法院认可张律师的观点,支持了赵某(化名)的全部诉讼请求。郑某(化名)虽主张交易是职务行为,但证据不足,对代表哪家公司也无法明确说明,又无授权委托手续,所以交易只能认定为其个人行为,欠款及利息由他承担。
四、某物流公司诉某贸易公司、赵某(化名)等服务合同纠纷案
张艳丽律师代理被告某贸易公司,原告某物流公司因快递费纠纷起诉该公司。张律师研究证据发现,原被告未签书面合同,付款和开票记录可能另有原因,聊天记录也不能证明存在服务合同关系。经申请,法庭追加第三人赵某(化名)和顾某(化名),张律师同时代理赵某(化名)。她认为这是两个第三人之间的交易,赵某(化名)已付清快递费。最终,原告权衡后撤回起诉。此前,该物流公司曾三次反复起诉,均因胜诉无望撤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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