张艳丽律师自2012年投身法律服务行业,至今已有12年执业经验,现为
上海丰兆
律师事务所合伙人律师。她不仅是多家企业、学校的法律顾问,还身兼中国法学会会员、中华全国律师协会会员等多项重要职务。在多年的执业生涯中,张艳丽律师处理了数百起案件,尤其在
刑事辩护和
合同纠纷领域积累了丰富且宝贵的经验。
刑事辩护:精准把握案情,争取最优结果
上市公司高管虚开发票案
在某上市公司市场总监涉嫌虚开发票案中,张艳丽律师展现了其卓越的辩护能力。她仔细查阅卷宗,发现张某(化名)有
自首情节,且案件存在真实业务基础,张某(化名)本人未挪用获利,行为系职务行为且主观恶性小,又无前科劣迹,案发后认罪认罚。基于这些关键点,她向承办检察官提出不起诉决定申请书。最终,检察官采纳了她的意见,张某(化名)被不起诉,免于刑事处罚。这一案例体现了张律师在刑事辩护中善于挖掘对当事人有利的因素,精准运用法律条文,为当事人争取最大权益。
法律援助虚开发票案
在刘某(化名)虚开发票案中,张艳丽律师积极与家属沟通,协助被告人退出违法所得并预缴
罚金。庭审时,她依据卷宗和被告人陈述,提出刘某(化名)有坦白情节、自愿认罪认罚、系从犯、获利少且已退赃预缴罚金等辩护意见。尽管刘某(化名)有犯罪前科,但在张律师的努力下,
法院最终判处刘某(化名)
有期徒刑二年六个月,较检察院的量刑建议大大缩短了刑期。这表明张律师在刑事辩护中注重与家属合作,全面考虑案件情况,为当事人减轻刑罚。
合同纠纷:细致分析证据,厘清法律关系
赵某(化名)诉郑某(化名)
买卖合同案
在赵某(化名)与郑某(化名)的买卖合同纠纷中,郑某(化名)试图以职务行为为由逃避责任。张艳丽律师通过分析双方2018年至2021年的全部微信聊天记录,发现郑某(化名)从未表明代表
公司买卖,且交易款项均通过其个人银行账户支付。她指出郑某(化名)要求的货物交付仅构成指示交付,其主张缺乏证据支持。最终,法院认可了张律师的观点,支持了赵某(化名)的全部诉讼请求。这显示了张律师在合同纠纷中善于从细节入手,通过对证据的细致分析,厘清法律关系,维护当事人的合法权益。
某物流公司诉某贸易公司服务合同纠纷案
在某物流公司诉某贸易公司服务合同纠纷中,张艳丽律师接受被告委托后,仔细研究原告证据,发现原被告之间未签订书面合同,转账和发票开具另有原因。她申请追加第三人赵某(化名)和顾某(化名),并代理赵某(化名)。通过分析两个第三人的微信聊天记录和当庭陈述,她指出本案实际是两个第三人之间的交易,贸易公司不是适格被告。最终,原告权衡后撤回起诉。这体现了张律师在合同纠纷中能够准确判断案件性质,通过合理的诉讼策略,为被告避免不必要的法律风险。
张艳丽律师凭借深厚的法学理论功底、灵活的思维方式和丰富的实践经验,在刑事辩护和合同纠纷领域取得了显著的成绩。她始终秉持“热心、耐心、细心、责任心”的“四心”原则,为委托人提供优质、高效的法律服务,赢得了当事人的广泛认可和好评。
*版权声明:华律网对精选解答模式享有独家版权,未经许可不得以任何形式复制、转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