张艳丽律师自2012年投身法律服务工作,至今已有12年执业经验,现任职于
上海丰兆
律师事务所。她拥有
河南大学本科学士学位,身兼中国法学会会员、中华全国律师协会会员等多个重要职务,还是多家企业和学校的法律顾问。在多年的执业生涯中,张艳丽律师办理案件数百起,尤其在
刑事辩护和
合同纠纷领域表现出色,多次收到当事人赠送的锦旗,还荣获法治企业普法宣讲团优秀律师称号。以下是她的重要经验总结。
刑事辩护:精准把握法律条文,维护当事人权益
在刑事辩护方面,张艳丽律师有着丰富的经验和出色的辩护能力。以某
上市公司公关部负责人张某(化名)虚开发票案为例,2017-2019年,张某(化名)在
公司领导授意下,让员工购买
增值税普通发票用于公司入账核销,案发后主动配合调查并被
取保候审。张律师介入案件后,仔细查阅卷宗,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
刑事诉讼法》等相关法律规定,提出张某(化名)有
自首情节、案件存在真实业务基础、其行为系职务行为、属初犯且认罪认罚等理由,申请不起诉。最终,承办检察官采纳了她的意见,对张某(化名)作出不起诉处理,保障了张某(化名)的合法权益,体现了
刑法宽严相济的原则。
在
法律援助当事人刘某(化名)虚开发票案中,刘某(化名)介绍虚开增值税普通发票500余份,价税合计1500余万元。检察院建议量刑两年六个月到三年三个月,张律师介入后,多次与家属沟通,协助刘某(化名)退出违法所得并预缴
罚金。庭审时,她提出刘某(化名)有坦白情节、自愿认罪认罚、系从犯、获利较少且已退赃预缴罚金等辩护意见,最终刘某(化名)被
法院判处
有期徒刑两年六个月,在一定程度上减轻了刘某(化名)的刑罚。
合同纠纷:深入分析证据,理清法律关系
在合同纠纷案件中,张艳丽律师善于从细节入手,深入分析证据,理清法律关系。在赵某(化名)诉郑某(化名)
买卖合同案中,郑某(化名)在庭审中先是称对交易情况不清楚,后又主张自己的交易行为是代表公司的职务行为,赵某(化名)起诉对象错误。张律师通过分析赵某(化名)与郑某(化名)的全部微信聊天记录,发现郑某(化名)从未表明代表公司从事买卖行为,且交易期间郑某(化名)多次通过个人银行账户转账,公司从未支付过款项。最终,法院认可了张律师的观点,支持了赵某(化名)的全部诉讼请求。
在某物流公司诉某贸易公司、赵某(化名)等服务合同纠纷案中,张律师接受被告某贸易公司委托后,仔细研究原告证据,发现原被告之间未签订书面服务合同。她申请追加第三人赵某(化名)和顾某(化名),并代理赵某(化名)。通过分析两个第三人的微信聊天记录和当庭陈述,她指出本案实际上是两个第三人个人之间的交易,被告给原告的转账和发票是为了冲抵成本,原被告之间不存在事实服务合同关系。最终,原告权衡后撤回了起诉。
著作发表:理论结合实践,推动行业发展
2016年,张艳丽律师参与编著《
劳动争议与
工伤纠纷实务指南》(
北京大学出版社,卓越法律事务人才培养丛书),并主编第四章、第五章。她将自己丰富的实践经验与扎实的法学理论相结合,为法律行业的发展和法律人才的培养贡献了自己的力量。
张艳丽律师凭借扎实的法学理论功底、灵活的思维方式和丰富的实践经验,在刑事辩护和合同纠纷领域取得了显著的成绩。她始终秉承“热心、耐心、细心、责任心”的“四心”原则,为委托人提供优质、高效的法律服务,赢得了当事人的认可和好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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