张艳丽律师于2012年开启法律服务生涯,现执业已达12年,是
上海丰兆
律师事务所的合伙人律师,同时担任中国法学会会员等多个重要职务。凭借其深厚的法学理论功底和丰富的司法实践经验,张律师赢得了众多当事人的认可和好评。以下是对张律师重要经验的总结。
刑事辩护:精准把握关键要点轻判免罚
在刑事辩护领域,张艳丽律师有着丰富的实战经验,多次成功为当事人争取到有利的判决结果。在某
上市公司公关部负责人张某(化名)虚开发票案中,张某(化名)在案件进入审查起诉阶段后委托张律师介入。张律师查阅全部卷宗后,依据张某(化名)具有
自首情节、案件存在真实业务基础、行为系职务行为、无前科劣迹且认罪认罚等理由,向承办检察官提出不起诉决定申请。最终,检察官采纳了张律师的意见,对张某(化名)做出不起诉处理,保障了张某(化名)的合法权益。
在
法律援助当事人刘某(化名)虚开发票案中,刘某(化名)此前有发票类犯罪前科,检察院建议量刑两年六个月到三年三个月。张律师介入案件后,与家属沟通,协助刘某(化名)退出违法所得并预缴
罚金。庭审时,张律师从刘某(化名)构成坦白、自愿认罪认罚、系从犯、获利少且已退赃、是家中经济支柱等方面发表量刑辩护意见。最终,刘某(化名)被判处
有期徒刑二年六个月,大大缩短了刑期。
著作发表:理论研究助力实务操作
2016年,张艳丽律师参与编著《
劳动争议与
工伤纠纷实务指南》(
北京大学出版社,卓越法律事务人才培养丛书),并主编第四章、第五章。通过参与这类专业著作的编著,张律师将自己的实践经验与法学理论相结合,不仅为法律行业的研究和
教育做出了贡献,也使自己在劳动争议等相关领域的法律实务中更加得心应手。这些理论研究成果在实际案件中发挥了重要作用,为张律师解决复杂的法律问题提供了坚实的理论基础。
民商案件:细致审查证据厘清法律关系
在民商案件方面,张律师同样表现出色。在赵某(化名)诉郑某(化名)
买卖合同案中,郑某(化名)在庭审中提出自己是
公司工作人员,交易系职务行为,起诉对象错误等抗辩理由。张律师通过仔细分析赵某(化名)与郑某(化名)的微信聊天记录,发现郑某(化名)从未表明代表公司从事买卖行为,且双方交易款项均通过郑某(化名)个人银行账户支付,上海典某公司及
重庆典某公司未支付过款项。
法院最终认可了张律师的理由,支持了赵某(化名)的全部诉讼请求。
在某物流公司诉某贸易公司、赵某(化名)等服务
合同纠纷案中,张律师接受被告某贸易公司委托后,仔细研究原告证据材料,发现原被告之间未签订书面服务合同。通过申请追加第三人赵某(化名)和顾某(化名),并结合第三人之间的微信聊天记录和当庭陈述,证明本案实际是两个第三人之间的交易,被告不是适格被告。最终,原告权衡后撤回起诉。
张艳丽律师在大型案件辩护、专业著作发表和民商案件处理等方面积累了宝贵的经验,这些经验不仅帮助她在司法实践中取得了优异的成绩,也为她更好地服务当事人提供了有力保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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