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
北京舞台上,陈飞律师以其扎实的专业素养和丰富的实践经验,成为众多当事人信赖的法律守护者。他现执业于北京京都
律师事务所,办公地址位于北京市
朝阳区景华南街5号远洋光华国际C座2223层,执业证号为1110120********66,至今已有23年的执业年限。
陈飞律师毕业于中国政法大学法学专业,拥有本科学士学位。早在2002年,他就获批取得中华人民共和国专职律师执业证。在此之前,他曾在东北某基层单位担任国家干部,从事行政执法工作长达十年,期间主要负责或协助办理行政执法案件千余件。这段独特的经历,让他在政企纠纷、职务犯罪辩护、
行政处罚合规等领域具备了独特的洞察力。
凭借深厚的法律实务功底,陈飞律师在多个领域都取得了显著成就。他受聘担任最高人民
法院“诉讼服务志愿专家”,还担任最高人民检察院涉诉信访与调解专家律师、司法部
法律援助中心
死刑复核案件指定律师等重要社会职务。同时,他还是北京市律师协会刑事诉讼专业委员会会员、中国
刑法学研究会会员、中国法学会会员等,在法律界有着广泛的影响力。
在
刑事辩护领域,陈飞律师表现尤为突出。他办理各类刑事案件百余件,众多案件都取得了令人瞩目的辩护结果,如撤销案件、
取保候审、不起诉、
缓刑或从轻判处等。他还曾受聘担任某律师事务所“刑辩律师学院”首任执行院长,在团队建设、管理与个人业务发展方面颇有建树。在他主持工作期间,该律师事务所在一年内收获了三起重大案件的无罪辩护成功案例。
陈飞律师不仅专注于本职工作,还积极投身公益事业。他长期担任中央广播电视总台某综合类栏目法律嘉宾,凭借“内容专业、语言通俗易懂”的特点深受听众喜爱,并获该节目中心赞誉。此外,他还发表了学术作品《关于骗取
贷款、票据承兑、
金融票证罪中“欺骗手段”的认定标准——赵某骗取票据承兑案》,载于《刑事法判例研究》第37辑。
陈飞律师代理过众多具有影响力的案件。在代理原国家食品药品监督管理总局某司长童某(化名)
受贿案中,该案入选了某重点高校法律系案例教学研讨库。在
辽宁省
葫芦岛市陈某(化名)骗取贷款专案中,在审查起诉阶段,他成功剔除公安机关指控的1.06亿元犯罪金额中的8900万元。这一案件是当地首个涉案金额过亿却在批捕后成功变更强制措施的案件,深刻影响并改变了当地“清收挽损”工作格局。在
河北省
邢台市谢某(化名)逃税案中,他成功推动公安机关最终撤销案件。而在辽宁省
大连市某中专学校校内
故意伤害案中,作为主办律师,他成功协调全部12名被告人与被害人达成和解谅解,最终12名被告人均获缓刑判决。
无论是在北京本地,还是在辽宁、
湖南、
黑龙江、
广西、河北、
江苏、
山东等多地,陈飞律师都以专业的法律素养和负责的态度为当事人提供优质的法律服务,用实际行动诠释着一名优秀律师的责任与担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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