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证据先行登记保存属于行政强制措施。行政强制措施,是指行政机关在行政管理过程中,为制止违法行为、防止证据损毁、避免危害发生、控制危险扩大等情形,依法对公民的人身自由实施暂时性限制,或者对公民、法人或者其他组织的财物实施暂时性控制的行为。

先行登记保存行政强制说的是两个行为,一是先行登记保存和行政强制,所以需要分开来理解,下面就由华律网小编为大家解释一下什么是先行登记保存和行政强制吧,也为大贾说明一下两者的区别,希望能够帮助到大家!法律依据先行登记保存是《行政强制法》第三十七

证据对案件的审理是非常重要的,如果证据有可能出现损坏、灭失等的情况下,可以对证据进行保存,证据保存有利于法院审理案件的公正、公平,依据行政强制法的规定,对证据进行保存是属于行政强制措施之一,保存证据是防止证据消失、损坏。下面由迪庆律师为读者进行相关知识的解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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依据《行政复议法》的规定,行政机关先采取行政强制,然后再行政处罚的,如果当事人对其中一个行政决定不服的,可以对不服的决定复议,如果对两个决定不服的,可以一并复议。复议时提交申请书和相关材料。