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关于学校有没有责任这个问题得看具体情况才行呢:如果孩子自己弄伤了自己,而且学校已经尽职尽力了,那就不用背负法律责任啦;但如果是因为学校自身的疏忽或过错导致了学生自我伤害的发生,那么咱们是不是也应该考虑让学校负担起一部分责任呢?具体内容和华律网小编一起来看看吧。

对未成年人依法负有教育、管理义务的学校、幼儿园或其他教育机构,未尽职责范围内的相关义务致使未成年人遭受人身损害,或未成年人致他人人身损害的,应承担与其过错相应的赔偿责任。必要时可委托华律网专业法律咨询平台找律师维权,下面请看华律网小编的详细解答,希望能帮到您。

学校学生打架,责任判定依具体情形。学校尽到教育、管理职责一般无责,有过错则担责,如安全管理有漏洞等。责任形式可能有民事赔偿,具体划分由法院依多方面因素确定,关键看学校是否履行好教育、管理义务。

如有学生在不满八周岁时参与打架导致身体伤害,那么学校就应承担起侵权责任,然而,只要学校能充分证明其已尽到了教育及管理职责,则无需再承担任何侵权责任。而对于年龄介于八至十八周岁之间的学生在打架过程中受到的身体伤害,若学校未能履行教育和管理职责,那便应对此承担相应的侵权责任。接下来华律网小编将为您介绍相关内容。

若校方已充分行使教书育人与管理之责,且无明显过失,则不应承担主责。但若校方疏于履行教管之职,如未及早洞察学生心理问题或未采纳有力防治手段等,则须承担相应责任。接下来华律网小编将为您介绍相关内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