机动车行驶证是准予机动车在我国境内道路上行驶的法定证件。机动车行驶证丢失或者损毁的,向登记地车辆管理所申请补领、换领。申请时,机动车所有人应当填写申请表并提交身份证明。车辆管理所应当自受理之日起一日内补发。
机动车号牌、《机动车行驶证》灭失、丢失和损毁时,机动车所有人向机动车管辖地车辆管理所申请补、换发机动车号牌或者《机动车行驶证》,应当填写填写《补领、换领机动车牌证申请表》。
应该在发证所在地车管所补办,也就是目前还无法实现异地办理。可以自己本人办理也可以委托他人办理。如果自己身在异地,可以委托他人办理,需要出示委托书,委托书需车主和被委托人双方的签字。
办理材料:1、《补领、换领机动车牌证申请表》;2、机动车所有人和代理人的身份证明;3、机动车号牌辨认不清的或丢失一面号牌的应将原号牌交回;4、补(换)领《机动车行驶证》的,还需提交机动车标准照片。
机动车行驶证是准予机动车在我国境内道路上行驶的法定证件。机动车行驶证丢失或者损毁的,向登记地车辆管理所申请补领、换领。申请时,机动车所有人应当填写申请表并提交身份证明。车辆管理所应当自受理之日起一日内补发。
驾驶证丢了应当在机动车驾驶证核发地或者核发地以外的车辆管理所补办。申请时应当填写申请表,并提交以下证明、凭证:(一)机动车驾驶人的身份证明;(二)机动车驾驶证遗失的书面声明。符合规定的,车辆管理所应当在一日内补发机动车驾驶证。
不可以异地补办。《机动车登记规定》中规定:机动车号牌、行驶证灭失、丢失或者损毁的,机动车所有人应当向登记地车辆管理所申请补领、换领。申请时,机动车所有人应当填写申请表并提交身份证明。
机动车号牌、《机动车行驶证》灭失、丢失和损毁时,机动车所有人向机动车管辖地车辆管理所申请补、换发机动车号牌或者《机动车行驶证》,应当填写填写《补领、换领机动车牌证申请表》。
行驶证丢失机动车所有人需要带上以下这些材料到登记地车辆管理所申请补领:1、《补领、换领机动车牌证申请表》(公车单位盖章,私车本人签字);2、机动车所有人的身份证明原件及复印件(个人为身份证,单位为《营业执照副本》)。