上诉案件移送期限是五日。上诉状应当通过原审人民法院提出,并按照对方当事人或者代表人的人数提出副本。当事人直接向第二审人民法院上诉的,第二审人民法院应当在五日内将上诉状移交原审人民法院。
当事人不服人民法院第一审判决的,有权在判决书送达之日起十五日内向上一级人民法院提起上诉。当事人不服人民法院第一审裁定的,有权在裁定书送达之日起十日内向上一级人民法院提起上诉。逾期不提起上诉的,人民法院的第一审判决或者裁定发生法律效力。
民事上诉案件的审理期限规定如下:对判决提起上诉的案件,应当在第二审立案之日起三个月内审结。有特殊情况需要延长的,由本院院长批准。对裁定提起上诉的案件,应当在第二审立案之日起三十日内作出终审裁定。
(一)人民法院已经受理案件。若尚未受理的案件,经审查不归本法院管辖的,不存在移送管辖问题,应告知当事人向有管辖权的人民法院起诉。(二)受理案件的人民法院对该案无管辖权。
不服判决的上诉和抗诉的期限为十日,不服裁定的上诉和抗诉的期限为五日,从接到判决书、裁定书的第二日起算。为了维护和保障刑事诉讼当事人合法的诉讼权益,法律规定了当事人的上诉期限,第二审人民法院受理的上诉和抗诉案件,必须是在法定期限内提出的。
一般是2个月,但特殊情形除外。对犯罪嫌疑人逮捕后的侦查羁押期限不得超过二个月。案情复杂、期限届满不能终结的案件,可以经上一级人民检察院批准延长一个月。
因经济犯罪移送案件当事人不服判决的可以上诉。根据我国《刑事诉讼法》规定,被告人、自诉人和他们的法定代理人,不服地方各级人民法院第一审的判决、裁定,有权用书状或者口头向上一级人民法院上诉。被告人的辩护人和近亲属,经被告人同意,可以提出上诉。
不服判决上诉和抗诉的期限为十日,不服裁定的上诉和抗诉的期限为五日,从接到判决书、裁定书的第二日起算。被告人、自诉人、附带民事诉讼的原告人和被告人通过原审人民法院提出上诉的,原审人民法院应当在三日以内将上诉状连同案卷、证据移送上一级人民法院。
民事案件的申述期限是裁判文书生效后六个月之内。当事人申请再审,应当在判决、裁定发生法律效力后六个月内提出;有民诉法第二百条第一项、第三项、第十二项、第十三项规定情形的,自知道或者应当知道之日起六个月内提出。
刑事案件移送管辖裁定书在哪儿
免费查看民事移送案件裁定书
免费查看刑事移送管辖裁定书在哪儿
免费查看报送(移送)案件意见书
免费查看民事案件管辖移送裁定书在哪儿
免费查看民事案件移送管辖的裁定书在哪儿
免费查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