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刑事伤情鉴定标准是如何规定的

2023.02.28 刑事辩护 306人浏览举报
律师回答
刑事案件中,进行伤情鉴定需要当事人提出申请,经办案机关机关开具伤情鉴定委托书后,当事人凭委托书到被委托的鉴定机构进行伤情鉴定。对鉴定结论有异议的,可以提出申请,由办案单位委托法定鉴定机构复核或重新鉴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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法律依据
《公安机关办理伤害案件规定》第十八条,公安机关受理伤害案件后,应当在24小时内开具伤情鉴定委托书,告知被害人到指定的鉴定机构进行伤情鉴定。
《公安机关办理伤害案件规定》第十九条
报告编号:NO.2023022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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苟志平

北京盈科(重庆)律师事务所

苟志平律师,专职律师擅长刑事辩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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