学生伤害事故赔偿的范围与标准,按照有关行政法规、地方性法规或者最高人民法院司法解释中的有关规定确定。教育行政部门进行调解时,认为学校有责任的,可以依照有关法律法规及国家有关规定,提出相应的调解方案。
学校对学生伤害事故负有责任的应当赔偿医疗费、护理费、交通费、营养费、住院伙食补助费等为治疗和康复支出的合理费用。若是造成残疾的,还应当赔偿辅助器具费和残疾赔偿金。
1.学校对学生是否具有注意义务,无义务无过失;2.学校对学生人身健康安全是否尽到了合理的、谨慎的注意义务;3.学校能否对学生人身健康安全是否尽到合理的、谨慎的注意义务。
过错责任原则的适用,学生伤害事故人身损害赔偿责任的性质为过错责任。公平责任原则的适用,在处理学生伤害案件中,公平责任原则在一定条件下也应当适用。
学生受伤赔偿金按下列标准计算:1.医疗费。按实际发生的费用计算。2.护理费。如果护理人员有收入的,按照护理人员因护理造成的实际误工损失计算;没有收入或者聘请护理人员的,按当地护理人员的平均工资计算。3.残疾赔偿金。按照受诉法院所在地上一年度城镇居民人均可支配收入或者农村居民人均纯收入标准,自定残之日按二十年计算。4.残疾器具辅助费。根据治疗医院的证明或法医意见,结合使用者的年龄、我国人口平均寿命、器具使用年限等因素,按照普及型器具的费用计算赔偿数额。
《未成年人保护法》第24条规定,学校对未成年学生在校内或者本校组织的校外活动中发生人身伤害事故的,应当及时救护,妥善处理,并及时向有关主管部门报告。
被殴打至重伤能得到的赔偿有:医疗费、误工费、护理费、交通费、住宿费、住院伙食补助费、必要的营养费、残疾赔偿金、残疾辅助器具费、被扶养人生活费等。
对发生学生伤害事故负有责任的组织或者个人,应当按照法律法规的有关规定,承担相应的损害赔偿责任。学生伤害事故赔偿的范围与标准,按照有关行政法规、地方性法规或者最高人民法院司法解释中的有关规定确定。
当幼儿园发生幼儿伤害事故。幼儿园与受伤害幼儿家长可以通过以下三种方式解决:家长通过协商方式解决。基于双方自愿,可以毛面请求宝管教育行政部门进行解决;幼儿家长也可以依法直接提起诉讼。