生活充满了未知,不经意间,我们就可能陷入困境。有的人会因一时轻信他人,陷入刑事风险,整日担忧重刑降临;有的人则会在商业交易里遭遇不公,遭受经济损失却不知如何维权。当这些难题如巨石般压在面前,我们究竟该如何突围?下面,让我们透过两个真实案例,看看
山东华师
律师事务所的牛爱芹律师是怎样帮助当事人化解危机的。
故事背景
在
刑事辩护案例中,当事人一次偶然的机会,轻信了他人的花言巧语。对方劝说当事人哄骗其他人出借银行卡用于流转资金,可这些资金高达10.3万,且竟是诈骗所得。很快,检察院以掩饰、隐瞒犯罪所得罪对当事人提起诉讼。当事人家属心急如焚,担心当事人会被重判,于是四处打听,找到了在
枣庄地区颇具声誉的牛爱芹律师,希望她能出庭为当事人辩护,争取好结果。
枣庄一家食品企业为扩大生产,采购了三台包装设备。合同明确约定,这些设备每分钟能包装90-100包产品。然而,设备到货后,企业却陷入了困境。设备多次调试后,运行不到半小时就卡顿卡死,产能远达不到合同标准。企业多次与厂商沟通,厂商却将故障归咎于客户产品、模具变更,拒绝退款退货。这对企业来说是沉重打击,不仅错过了销售旺季,还损失惨重。无奈之下,企业委托牛爱芹律师维护合法权益。
律师介入
牛爱芹律师拥有山东大学法学学士、山东科技大学工科学士双学位,是山东华师律师事务所的律师,也是该所
知识产权法律事务团队负责人,还具备专利代理人资格。她在婚姻、
交通事故、经济纠纷、
侵权等民商事案件以及刑事案件中,积累了丰富的诉讼与非诉办案经验。尤其在专利及
商标侵权案件的代理、专利撰写、申请、专利无效、维权等方面颇有建树,还担任多家企业知识产权法律顾问。
接手刑事辩护案件后,牛爱芹律师第一时间多次前往看守所会见当事人。会见中,她仔细询问事件详细经过,固定了当事人主动
自首这一关键事实,自首在刑事案件中可是重要的从轻情节。通过深入分析案件,牛律师认真厘清当事人的行为,发现其仅进行了辅助操作,在
共同犯罪中处于从犯位置,这一发现为后续辩护提供了有力支撑。她还指导当事人自愿认罪认罚,让当事人认识到自身行为的错误性质。庭审时,牛律师完整提交全套从轻辩护观点,向法庭充分论证当事人主观恶性小、社会危害低,请求法庭从轻量刑。
在设备货款纠纷案件里,牛爱芹律师接手后立即展开细致的证据收集工作。她全面固定了企业与厂商的聊天记录、厂商自认故障的书面说明以及同类设备对比的证据,为案件胜诉奠定了坚实基础。同时,牛律师从法律角度提出约定+法定双重解除权,还查实厂商为一人独资
公司,根据法律规定追加
股东连带担责,降低了后续执行风险。一审
法院采纳了牛律师的代理意见,判决企业胜诉。但厂商不服判决提起上诉,二审庭审中,牛爱芹律师当庭逐条驳斥对方抗辩理由,举证证明厂商没有证据能证明客户产品不合规,设备缺陷是由厂商自身质量问题导致的。
最终处理结果
刑事辩护案例中,法院认真审理后,全面采纳了牛爱芹律师的辩护意见。最终,当事人仅被判处
有期徒刑六个月,并处
罚金六千元,相较于家属最初担心的重刑,处罚大幅从轻。
设备货款纠纷案例中,两级法院均全部采纳了牛爱芹律师的代理意见。终审判决解除企业与厂商签订的合同,厂商需返还40.5万元货款,并支付相应资金利息,厂商股东承担
连带责任,设备由厂商自行拉回,而且一、二审
诉讼费全部由厂商承担,企业成功实现全额回款。
法律启示
从这两个案例中,我们能获得不少法律启示。在刑事案件中,接到公安传唤主动到案如实供述构成自首,这是重要的从轻情节;若在犯罪中仅起辅助作用,可认定为从犯,依法能减轻处罚。对于涉“两卡”案件,尽早认罪认罚,再加上专业律师辩护,能显著降低刑期。我们也要时刻牢记,切勿出借、出售自己的银行卡,因为这极易涉嫌刑事犯罪。
在商业交易中,遇到设备纠纷时,可优先启用合同解约条款维护自身权益。若卖方甩锅原材料、模具等问题,举证责任在卖方。对于一人公司的交易,务必追加股东连带追责,可大幅降低执行风险。当我们遇到类似法律问题时,要及时咨询专业律师,通过法律途径维护合法权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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