刑事一审量刑太重上诉有可能会减轻处罚,但不是绝对的,二审法院需要经过审理后,根据案件具体情况作出判决,一般二审的审理结果包括以下几种:原判决认定事实和适用法律正确、量刑适当的,应当裁定驳回上诉或者抗诉,维持原判。等等。
1、行政处罚后刑事责任不能及减轻。因为法律规定违法行为构成犯罪的,应该追究刑事责任,并且不得以行政处罚代替刑事处罚。2、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处罚法》第七条规定,公民、法人或者其他组织因违法受到行政处罚,其违法行为对他人造成损害的,应当依法承担民事责任。违法行为构成犯罪,应当依法追究刑事责任,不得以行政处罚代替刑事处罚。
1、多次抢劫有减轻行为符合减刑条件的能减刑。2、根据《刑法》第七十八条规定,被判处管制、拘役、有期徒刑、无期徒刑的犯罪分子,在执行期间,如果认真遵守监规,接受教育改造,确有悔改表现的,或者有立功表现的,可以减刑;有下列重大立功表现之一的,应当减刑:(一)阻止他人重大犯罪活动的;(二)检举监狱内外重大犯罪活动,经查证属实的;(三)有发明创造或者重大技术革新的;(四)在日常生产、生活中舍己救人的;(五)在抗御自然灾害或者排除重大事故中,有突出表现的;(六)对国家和社会有其他重大贡献的。
从犯能减轻刑事处罚。对于从犯,应当综合考虑其在共同犯罪中的地位、作用等情况,予以从宽处罚,减少基准刑的20%-50%;犯罪较轻的,减少基准刑的50%以上或者依法免除处罚。
达成刑事和解协议的案件,判处法定最低刑仍然过重的,可以减轻处罚。综合全案认为犯罪情节轻微不需要判处刑罚的,可以免除刑事处罚。共同犯罪案件,部分被告人与被害人达成和解协议的,可以依法对该部分被告人从宽处罚,但应当注意全案的量刑平衡。
犯罪后主动投案自首可以减轻处罚。自动投案是犯罪人在其犯罪行为未被司法机关发觉,或虽被发觉但司法机关尚未对其传讯、采取强制措施之前,以及正被追捕、通缉期间,主动投案的行为。
对于积极赔偿被害人经济损失并取得谅解的,综合考虑犯罪性质、赔偿数额、赔偿能力以及认罪、悔罪程度等情况,可以减少基准刑的40%以下;积极赔偿但没有取得谅解的,可以减少基准刑的30%以下。
是的。《刑法》明确规定,累犯,应当从重处罚。对于累犯,应当综合考虑前后罪的性质、刑罚执行完毕或赦免以后至再犯罪时间的长短以及前后罪罪行轻重等情况,增加基准刑的10%-40%,—般不少于3个月。
从犯可以减少基准刑的20%至50%。如果从犯参与实施少量或部分犯罪实行行为,可以减少基准刑的20%至40%;如果作用相对较大但未实施犯罪实行行为,可以减少基准刑的20%至30%。对于犯罪较轻的情况,可以减少基准刑的50%以上,甚至依法免除处罚。此外,如果同一案件中有数个从犯,可以根据其作用大小确定不同的等次,每等次相差幅度不超过10%。对于胁从犯,可以根据犯罪性质、被胁迫的程度、实行犯罪中的作用等情节,减少基准刑的60%以上,作用较小且不需要判处刑罚的,可以免予刑事处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