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医疗机构、医疗机构工作人员明知是假药而有偿提供给他人使用,或者为出售而购买、储存的,就会构成销售假药罪,公安机关应当依法立案,追究刑事责任。关于销售假药罪的立案标准的问题,下面由华律网律师详细为你解答。

销售假药罪立案标准:生产销售假药具特定情形,如含超标有毒物等;有其他致严重危害人体健康情形;生产销售行为足以危害人体健康就立案,不要求实际后果。单位或个人销售假药还依情节定刑罚轻重。

销售假药罪立案条件为:含有超标准的有毒有害物质的;不含所标明的有效成份,可能贻误诊治的;缺乏所标明的急救必需的有效成份的;所标明的适应症或者功能主治超出规定范围,可能造成贻误诊治的;其他足以严重危害人体健康或者对人体健康造成严重危害的情形。关于销售假药罪立案条件是什么的问题,下面由华律网小编为您详细解答。

销售假药罪立案追诉标准:生产、销售的假药含超标准有毒有害物质;不含标明有效成分可能贻误诊治;标明适应证等超出规定范围可能贻误诊治;缺乏标明的急救必需有效成分;其他危害人体健康情形,符合其一即立案追责。

如果是在销售制假的过程中是造成了严重的后果,在法律中对这个有一个明确的说法规定了直接负责的主管人员和其他直接责任人员十年内不得从事药品生产、经营活动,这个处罚是比较严重了的,华律网小编整理了以下内容为您答疑解惑,希望对您有所帮助。生产、销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