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般拘留期限是14天,对流窜作案、多次作案、结伙作案的重大嫌疑分子的最长拘留期限是37天。公安机关对被拘留的人,认为需要逮捕的,应当在拘留后的三日以内,提请人民检察院审查批准。
一般十天左右,特殊情况可以长达三十七天。公安机关对被拘留的人,认为需要逮捕的,应当在拘留后的三日以内,提请人民检察院审查批准。在特殊情况下,提请审查批准的时间可以延长一日至四日。对于一些情况,提请审查批准的时间可以延长至三十日。
刑事拘留最长期限的规定具体如下:一般而言,公安机关对涉嫌刑事拘留的人的拘留期限是14天,对流窜作案、多次作案、结伙作案的重大嫌疑分子的最长拘留期限是37天。
1、以公安机关办理的案件为例,一般是先拘留3天,第三天根据案件情况采取不同的拘留期。2、对一般案件,在拘留3天的基础上可以延长1到4天,即7天内要提请检察院批捕;对有流窜作案、多次作案、结伙作案嫌疑的,则可以延长到30天,然后报检察院批捕。3、检察院会在7内做出是否批准逮捕的决定,如果批准逮捕案件会返回公安继续侦查,通常批捕之后的2个月内正式移送检察院审查起诉。4、如果检察院不批准逮捕,则释放或者变更强制措施为取保候审或监视居住。
公安机关刑事拘留的最长期限为30日 加上检察院审查批准逮捕的7天 所以最长期限就是37天 《刑事诉讼法》第九十一条 公安机关对被拘留的人,认为需要逮捕的,应当在拘留后的三日以内,提请人民检察院审查批准。在特殊情况下,提请审查批准的时间可以。
刑事拘留最长是37天(刑事拘留为30天+报请检察院批准逮捕7天)。在这期间不逮捕的会变更强制措施或者放人。《刑事诉讼法》第91条规定:公安机关对被拘留的人,认为需要逮捕的,应当在拘留后的三日以内,提请人民检察院审查批准。
最长不能超过37天,其中,公安机关最迟需要在刑拘以后的30天之内提请批捕,人民检察院审查批捕的时间是7天。公安机关对被拘留的人,认为需要逮捕的,应当在拘留后的三日以内,提请人民检察院审查批准。
人民检察院应当自接到公安机关提请批准逮捕书后的七日以内,作出批准逮捕或者不批准逮捕的决定。人民检察院不批准逮捕的,公安机关应当在接到通知后立即释放,并且将执行情况及时通知人民检察院。对于需要继续侦查,并且符合取保候审、监视居住条件的,依法。
刑事拘留最长不会超过三十七天。具体规定如下:公安机关对被拘留的人,认为需要逮捕的,应当在拘留后的三日以内,提请人民检察院审查批准。在特殊情况下,提请审查批准的时间可以延长一日至四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