受到刑事处罚后一般不承担行政处罚,但是如果违法行为构成犯罪,即使接受了行政处罚,也要追究刑事处罚。违法行为已经刑事处罚还可以行政处罚,同一个行为可能同时触犯行政法规和刑法,这是两个不同部门的管辖范围。
刑事拘留释放后能再次拘留,法律并不禁止。但任何时候采取刑事拘留措施时,必须符合法律规定的条件。公安机关对被拘留的人,认为需要逮捕的,应当在拘留后的三日以内,提请人民检察院审查批准。在特殊情况下,提请审查批准的时间可以延长一日至四日。
刑事拘留符合条件的,能保释,也就是可以取保候审。但如果是行政拘留,则不可以保释。因为行政拘留是一种行政处罚,属行政案件范畴,保释就是取保候审,是刑事诉讼中的强制措施。
行政拘留能行政复议。根据法律规定,公民、法人或者其他组织对行政机关作出的警告、罚款、没收违法所得、没收非法财物、责令停产停业、暂扣或者吊销许可证、暂扣或者吊销执照、行政拘留等行政处罚决定不服的,可以申请行政复议。
被行政拘留过能行政复议,只要符合以下条件:(1)申请人应当是认为具体行政行为直接侵犯其合法权益的公民、法人或者其他组织。(2)应当有明确的被申请人。(3)应当有具体的复议请求和事实依据。(4)应当属于《行政复议法》规定的行政复议受理范围。
一般主体能行政诉讼,人民法院受理公民、法人或者其他组织提起的下列诉讼:对行政拘留、暂扣或者吊销许可证和执照、责令停产停业、没收违法所得、没收非法财物、罚款、警告等行政处罚不服的等等。
行政复议不予受理决定能行政诉讼。法律、法规规定应当先向行政复议机关申请行政复议、对行政复议决定不服再向人民法院提起行政诉讼的,行政复议机关决定不予受理的,公民、法人或者其他组织可以自收到不予受理决定书之日起十五日内,向人民法院提起行政诉讼。
刑事拘留不一定能被判缓刑,要看是否符合缓刑的积极条件和消极条件。《刑法》第74条【不适用缓刑的对象】对累犯和犯罪集团的首要分子,不适用缓刑。
符合条件的能申请国家赔偿。在刑事拘留之后,发现所抓的犯罪嫌疑人没有构成犯罪的行为,检察机关不予起诉或者公安机关撤销了立案,但此时已经对犯罪嫌疑人本身造成了很大的影响,所以,当事人可以依法申请相关的国家赔偿。