嫌疑人被刑事拘留后,公安机关将继续调查取证,根据不同法律情况在3天、7天或者30天的期限内报送检察院审查。如果检察院认为案件事实清楚、证据确实充分,嫌疑人将构成犯罪的,将会作出批准逮捕的决定,交由公安机关执行逮捕;相反,检察院将作出不批准。
嫌疑人被刑事拘留后,公安机关将继续调查取证,根据不同法律情况在3天、7天或者30天的期限内报送检察院审查。如果检察院认为案件事实清楚、证据确实充分,嫌疑人将构成犯罪的,将会作出批准逮捕的决定,交由公安机关执行逮捕。
公安机关在办理刑事拘留手续后,会向检察机关提请批准逮捕,若被批准逮捕,则会移送检察机关审查起诉,由人民法院审判。 《刑事诉讼法》第九十一条,公安机关对被拘留的人,认为需要逮捕的,应当在拘留后的三日以内,提请人民检察院审查批准。在特殊情况下。
对被刑事拘留的人,有权机关将犯罪嫌疑人刑事拘留后如何处理对于被拘留人,公安机关应当在拘留后的24小时内进行讯问。发现不应当被拘留的,签发《释放通知书》,看守所凭《释放通知书》发给被拘留人《释放证明书》,将其立即释放。
根据法律规定,拘留由公安机关执行。公安机关办案人员认为需要拘留犯罪嫌疑人时,应填写《呈请拘留报告书》,注明有关犯罪嫌疑人的情况和拘留的理由,呈报公安机关负责人审查批准,签发拘留证。
公安机关依法需要拘留犯罪嫌疑人,由承办单位填写《呈请拘留报告书》,由县级以上公安机关负责人批准签发《拘留证》,然后由提请批准拘留的单位负责执行。人民检察院决定拘留案件,应当由办案人员提出意见,部门负责人审核,检察长决定。
刑事拘留是一种剥夺人身自由的刑事强制措施,是较为严厉的刑事强制措施,最明显的后果就是人身自由被限制了,如果确实涉嫌刑事犯罪,那么还会面临被批准逮捕、被检察机关起诉、接受法院审判,如果确实被定罪量刑就要被执行刑罚。
不可以,取保候审之后,如果发现罪行严重,应该变更强制措施为逮捕。我国《刑事诉讼法》规定,对有证据证明有犯罪事实,可能判处徒刑以上刑罚的犯罪嫌疑人、被告人,采取取保候审尚不足以防止发生社会危险性的,应当予以逮捕。
满足条件是可以保释的。《刑事诉讼法》第六十七条,人民法院、人民检察院和公安机关对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犯罪嫌疑人、被告人,可以取保候审:可能判处管制、拘役或者独立适用附加刑的;可能判处有期徒刑以上刑罚,采取取保候审不致发生社会危险性的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