刑事和解协议有强制力分两种情况;一、经过法院调解达成的协议与判决书拥有同等的法律效力,一方不履行的话可以请求法院强制执行。二·、如果是没有经过法院调解,而是双方私下和解达成的协议则没有请求强制执行的效力,一方不履行的只能另提诉讼。
传唤是司法机关通知诉讼当事人于指定的时间、地点到案所采取的一种措施。对于不需要逮捕、拘留的犯罪嫌疑人,可以传唤到指定的地点或者他的住所、所在单位进行讯问,但是应当出示人民检察院或者公安机关的证明文件。
《刑事诉讼法》关于传唤的规定是在侦查措施类,而不在强制措施类。所以刑事传唤不是强制措施,不具有限制人身自由的效力,刑事传唤不具有强制力。传唤犯罪嫌疑人时,应当出示《传唤通知书》和侦查人员的工作证件。
《刑事诉讼法》关于传唤的规定是在侦查措施类,而不在强制措施类。所以刑事传唤不是强制措施,不具有限制人身自由的效力,刑事传唤不具有强制力。对于违反治安管理的违法嫌疑人,无正当理由不接受传唤或者传唤的,公安机关可以强制传唤。
根据我国刑事诉讼法第一百一十七条之规定“对于不需要逮捕、拘留的犯罪嫌疑人,可以传唤到指定的地点或者他的住所、所在单位进行讯问,但是应当出示人民检察院或者公安机关的证明文件。
一、法院制作的调解书,仲裁调解书,双方签收后,即具有强制执行效力。但是,仲裁机构裁决的事项部分属于仲裁协议的范围,部分超过仲裁协议范围的,对超过部分,人民法院应当裁定不予执行。
在我国,破产和解协议是不具有强制执行力的。根据我国《企业破产法》的规定,债务人不履行和解协议时,债权人只能向法院申请终结企业整顿,宣告其破产,而不能提起强制执行程序。
刑事拘留不是行政强制措施,刑事拘留是刑事诉讼中,公安机关,检察院,人民法院为了办理案件的需要,对犯罪嫌疑人采取的刑事强制措施。刑事拘留的24小时之内要通知被拘留人的家属,刑事拘留最长37天,如果37还没有出来,就是被逮捕了。
拘传是刑事强制措施。拘传是刑事强制措施中最轻微的一种。根据法律规定,人民检察院根据案件情况,对犯罪嫌疑人可以拘传。对于不宜采取逮捕而又拒不到案的犯罪嫌疑人,可以采取拘传,使其到案接受讯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