刑事附带民事赔偿范围和标准为:1、人身损害赔偿。(1)医疗费:按实际产生的费用,以从医学角度治疗身体损害必要为限,不包括因整形、康复治疗而产生的费用。(2)误工费:以被害人工作单位实际扣发为限,且不高于当地平均生活水平的三倍。(3)护理费:指根据医治需要而实际支出的护理人员费用。以不高于医院护理人员的实际收入为限。(4)交通费:以必要和实际开支为限。(5)住院伙食补助费:按照当地国家机关一般工作人员的出差伙食补助标准计算。(6)被抚养人生活费:依照被害人丧失劳动能力程度,以法院所在地上一年度城镇居民人均消费性支出标准计算。(7)丧葬费:按法院所在地上一年度职工月平均工资标准,以六个月总额计算。2、财产损害赔偿。(1)因犯罪行为而遭受损坏的自然人、法人或其他组织的财物损失。(2)犯罪行为损坏的财物所必然产生的经济损失,如修理费等。
刑事附带民事诉讼可以要求赔偿医疗费、误工费、护理费、营养费、住宿费、交通费;造成受害人残疾的还可以要求残疾赔偿金、残疾器具辅助费、被扶养人生活费;造成被害者死亡的还可以要求死亡赔偿金、丧葬费。造成受害人财产损失的,按照实际造成的损失要求赔偿。
刑事附带民事的赔偿:包括医疗费、误工费、护理费、交通费、住宿费、住院伙食补助费、必要的营养费等等。根据相关法律的规定,被害人可以提出索赔的相关要求。
刑事附带民事诉讼适用于被害人因犯罪行为遭受了物质损失,且被告人并未因此占有或者获得被害人的财物的情形。在具体范围上,则只赔偿因犯罪行为而导致的直接物质损失,精神损失并不在赔偿之列。
刑事附带民事诉讼赔偿范围如下:第一、人身损害赔偿。(1)医疗费。(2)误工费。(3)护理费。(4)交通费。(5)住院伙食补助费。(6)被抚养人生活费。
《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刑事附带民事诉讼范围问题的规定》第一条规定:因人身权利受到犯罪侵犯而遭受物质损失或者财物被犯罪分子毁坏而遭受物质损失的,可以提起附带民事诉讼。对于被害人因犯罪行为遭受精神损失而提起附带民事诉讼的,人民法院不予受理。
刑事附带民事赔偿标准如下:1.医疗费。按实际发生的费用计算。2.误工费。有固定收入的,应当按照其实际减少的损失计算误工费损失赔偿。没有固定收入,按其最近三年的平均收入水平计算,或者按相同、相近行业的上一年职工平均工资计算。3.护理费。护理人员有收入的按照误工费计算护理费;没有收入或者聘请护理人员的,按照当地护理人员的平均工资计算。4.残疾赔偿金。按照受诉法院所在地上一年度城镇居民人均可支配收入或者农村居民人均纯收入标准,自定残之日按二十年计算。5.残疾器具辅助费。根据治疗医院的证明或法医意见,结合使用者的年龄、我国人口平均寿命、器具使用年限等因素,按照普及型器具的费用计算赔偿数额。6.财产损失。按实际造成的财产损失计算。
刑事附带民事赔偿的执行:1、申请法院查询、冻结、划拨被申请执行人的存款;2、申请法院扣留、提取被申请执行人的收入;3、申请法院查封、扣押、拍卖、变卖被申请执行人的财产;4、申请法院搜查被申请执行人隐匿的财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