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
刑事辩护的复杂战场上,每一个案件都是一场艰难的战役,需要律师具备精湛的专业技能、敏锐的洞察力和坚韧不拔的毅力。龚振中律师凭借26年的执业经验,为众多当事人成功辩护,下面通过两个典型案例,看看他是如何运用专业方法为当事人争取权益的。
J某某涉嫌
行贿罪一案,检察院最初建议量刑11年6个月,形势十分严峻。龚振中律师在审查起诉阶段介入后,展开了一系列细致而关键的工作。
他首先将案卷全部仔细阅卷,通过14次会见当事人,充分沟通案件情况。这不仅让他对案件有了全面深入的了解,还能从当事人那里获取到许多重要细节。同时,他向家属积极收集对当事人有利的证据,并多次及时提交给检察院和
法院。这些证据成为后续辩护的重要支撑。
开庭前,龚律师多次与主办检察官就案件存在的问题进行沟通,特别是对于是否应变更
罪名为
单位受贿罪,与检察官和法官进行了多次有效交流。在庭上,他提出了有力的辩护观点,对证据进行质疑,重新解读案件事实,并精准把握法律适用。从主观方面来看,龚律师指出单位意志支配J某某实施犯罪行为,其
行贿动机是为了
公司利益,作为
公司法定代表人、实际控制人,他的决策代表单位意志,且行贿资金主要来源于公司;客观上,J某某实施犯罪行为获得的利益直接归属于单位。在量刑部分,强调J某某在调查阶段即开始认罪认罚,积极退缴1670万违法所得款,如实供述犯罪事实,并且作为优秀民营企业家,为当地发展作出了贡献。最终,法院采纳了辩护人的意见,变更罪名为
单位行贿罪,J某某被判处
有期徒刑3年,实现了大幅轻判。
被告人H某某涉嫌
故意杀人罪案,一、二审均判处
死刑立即执行,情况万分危急。广西望之辩
律师事务所接受委托,龚振中与黄露仪律师担任H某某死刑复核阶段的辩护人。
他们接受委托后,认真研究一、二审判决书,审阅了全部卷宗材料,并依法会见了被告人H某某,全面客观地了解了案情。在复核阶段,提出了三点关键辩护意见。
首先,他们强调本案属于农村农民犯罪案件,应充分考虑我国处理此类犯罪的宽严相济刑事政策。从犯罪起因看,是被害人丈夫邀请H某某饮酒,期间其朋友与H某某发生争吵并将其打倒,H某某持炸炮回去只是想吓唬对方,并非想置人于死地;从双方平时关系看,被告人与被害人关系一直很好,没有矛盾;从犯罪工具看,炸炮不是事先准备好的,而是临时想到的;从犯罪后果看,只导致一人死亡,并非极其严重。根据严格控制和慎重适用死刑的政策,不应核准死刑立即执行。
其次,指出一、二审认定事实错误,认为实际上是被告人不小心将炸炮脱手导致后果,应定为
故意伤害罪或其他罪名。从主观恶性看,H某某属于激情犯罪、临时起意,主观恶性较小;从人身危险性看,他平时表现较好,是初犯、偶犯。
最后,二审后双方进行了刑事和解,被告人及其家属全部赔偿了被害人家属的损失30万元,获得了被害人家属的谅解,被告人有明显悔罪表现。辩护人多次到案发地调解,动之以情,晓之以理,明之以法,最终促成双方达成刑事和解协议,并将相关材料提交给最高人民法院。承办法官到案发当地与双方家属沟通复核后,采纳了辩护人的意见,最高人民法院决定不核准死刑判决,撤销原裁定,发回广西壮族自治区高级人民法院重新审判。
龚振中律师是广西望之辩律师事务所首席律师、管委会主任,拥有莫斯科国立大学人工智能与管理博士后,中国政法大学法学博士的高学历背景。他还是广西大学兼职副教授、硕士生导师等,在刑事领域有着深厚的专业知识和丰富的实践经验。26年来,他办理和指导过许多刑事案件,有二审死刑改判为死缓、判处缓期、不批捕、不起诉、无罪等成功案例,还发表过数十篇刑事方面的专业文章。如果您在刑事方面有法律需求,龚振中律师将是您值得信赖的专业选择。
*版权声明:华律网对精选解答模式享有独家版权,未经许可不得以任何形式复制、转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