刑事案件一审一般为2个月,至迟不超过3个月,特殊情况例外。不计入审理期限的期间(累计可达三个月以上)《刑诉解释》第一百七十四条规定:“审判期间,对被告人作精神病鉴定的时间不计入审理期限。
已经有判决书,当事人之间就所争议的事实不能再和解。但就判决确定的赔偿款数额、支付时间、支付方式等可以双方和解。就判决确定的赔偿事项和解时,可以双方自行协商并签定和解协议,可以在法院执行庭主持下签和解协议。
对犯罪嫌疑人逮捕后的侦查羁押期限不得超过二个月。案情复杂、期限届满不能终结的案件,可以经上一级人民检察院批准延长一个月。因为特殊原因,在较长时间内不宜交付审判的特别重大复杂的案件,由最高人民检察院报请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批准延期审理。
刑事案件开完庭,如果是当庭宣判的,在五日以内会将判决书送达当事人和提起公诉的人民检察院;如果是定期宣判的,会在宣告后立即将判决书送达当事人和提起公诉的人民检察院。根据法律规定,人民法院审理公诉案件,应当在受理后二个月以内宣判,至迟不得超过三个月。因此,如果定期宣判的,一般在受理后二个月内会出判决书,最长不超过三个月。
刑事案件普通程序的审限是三个月,复杂的可延长三个月,简易程序审限不超过二十日,可能判有期以上刑罚的,可延长至一个半月,人民法院审理公诉案件,应当在受理后二个月以内宣判,至迟不得超过三个月等等。
人民法院审理公诉案件,应当在受理后二个月以内宣判,至迟不得超过三个月。对于可能判处死刑的案件或者附带民事诉讼的案件,以及有《刑事诉讼法》第一百五十八条规定情形之一的,经上一级人民法院批准,可以延长三个月。
人民法院审理公诉案件,一般三个月之内会宣判。刑事案件普通程序的审限是三个月,复杂的可延长三个月,简易程序审限不超过二十日,可能判有期以上刑罚的,可延长至一个半月。当庭宣告判决的,应当在五日以内将判决书送达当事人和提起公诉的人民检察院;定期宣告判决的,应当在宣告后立即将判决书送达当事人和提起公诉的人民检察院。判决书应当同时送达辩护人、诉讼代理人。
人民法院审理公诉案件,一般三个月之内会宣判。刑事案件普通程序的审限是三个月,复杂的可延长三个月,简易程序审限不超过二十日,可能判有期以上刑罚的,可延长至一个半月。当庭宣告判决的,应当在五日以内将判决书送达当事人和提起公诉的人民检察院;定期宣告判决的,应当在宣告后立即将判决书送达当事人和提起公诉的人民检察院。判决书应当同时送达辩护人、诉讼代理人。
刑事案件当庭宣判的,在宣判结束后,一般需要在五日以内将判决书送达当事人和提起公诉的人民检察院。人民法院需要根据法律的规定,在规定的时间向当事人和提起公诉的人民检察院送达判决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