刑事案传讯的连续时间一般为十二个小时之内,案情特别重大、复杂,需要采取拘留、逮捕措施的,传唤、拘传持续的时间不得超过二十四小时。所以刑事案件传唤询问犯罪嫌疑人的连续时间最多不能超过二十四小时。
刑事案传讯的连续时间一般为十二个小时之内,案情特别重大、复杂,需要采取拘留、逮捕措施的,传唤、拘传持续的时间不得超过二十四小时。所以刑事案件传唤询问犯罪嫌疑人的连续时间最多不能超过二十四小时。
刑事案传讯的连续时间一般为十二个小时之内,案情特别重大、复杂,需要采取拘留、逮捕措施的,传唤、拘传持续的时间不得超过二十四小时。所以刑事案件传唤询问犯罪嫌疑人的连续时间最多不能超过二十四小时。
分三种情况。 1、简易程序的,一般从应当在受理后二十日宣判,最多一个半月。 2、普通程序的,一般在受理后二个月以内宣判,最长三个月。可能判处死刑的案件或者附带民事诉讼的案件,经批准可延长三个月。 3、速裁程序的,一般在在受理后十日以内审。
法律上没有规定从立案到法院后的开庭审理时间,但对整个审理过程规定了明确的时限。以下是刑事案件的一审期限。适用简易程序审理案件,人民法院应当在受理后二十日以内审结;对可能判处的有期徒刑超过三年的,可以延长至一个半月。
刑事案取保候审最长不超过12个月,监视居住最长不得超过六个月。在取保候审、监视居住期间,不得中断对案件的侦查、起诉和审理。对于发现不应当追究刑事责任或者取保候审、监视居住期限届满的,应当及时解除取保候审、监视居住。
取保候审期间,司法机关传讯犯罪嫌疑人没有规定具体时间,也无规律,根据案情需要传讯。根据《刑事诉讼法》第七十一条规定,被取保候审的犯罪嫌疑人、被告人应当遵守以下规定:未经执行机关批准不得离开所居住的市、县等。
具体多久时间需要根据案件复杂程度而定,不同案情每个阶段羁押时间不同,提出从立案后半年内宣判。人民法院审理公诉案件,应当在受理后两个月以内宣判,至迟不得超过三个月。
被害人及其法定代理人不服地方各级人民法院第一审的判决的,自收到判决书后五日以内,有权请求人民检察院提出抗诉。人民检察院自收到被害人及其法定代理人的请求后五日以内,应当作出是否抗诉的决定并且答复请求人。根据《刑事诉讼法》第二百二十九条的规定,被害人及其法定代理人不服地方各级人民法院第一审的判决的,自收到判决书后五日以内,有权请求人民检察院提出抗诉。人民检察院自收到被害人及其法定代理人的请求后五日以内,应当作出是否抗诉的决定并且答复请求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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