被害人及其法定代理人不服地方各级人民法院第一审的判决的,自收到判决书后五日以内,有权请求人民检察院提出抗诉。人民检察院自收到被害人及其法定代理人的请求后五日以内,应当作出是否抗诉的决定并且答复请求人。根据《刑事诉讼法》第二百二十九条的规定,被害人及其法定代理人不服地方各级人民法院第一审的判决的,自收到判决书后五日以内,有权请求人民检察院提出抗诉。人民检察院自收到被害人及其法定代理人的请求后五日以内,应当作出是否抗诉的决定并且答复请求人。
人民检察院依法不批捕被害人维权可以向上级检察院申诉或者直接向法院提起刑事自诉。人民检察院不批准逮捕的,公安机关应当在接到通知后立即释放,并将执行情况及时通知人民检察院。
被害人及其法定代理人不服地方各级人民法院第一审的判决的,自收到判决书后五日以内,有权请求人民检察院提出抗诉。人民检察院自收到被害人及其法定代理人的请求后五日以内,应当作出是否抗诉的决定并且答复请求人。
刑事案件从检察院到法院需要一个月,需要移送的案件应当在1个月以内作出决定,重大、复杂的案件,可以延长十五日。犯罪嫌疑人认罪认罚,符合速裁程序适用条件的,应当在十日以内作出决定,对可能判处的有期徒刑超过一年的,可以延长至十五日。
对于有被害人的案件决定不起诉的,人民检察院应当将不起诉决定书送达被害人。被害人如果不服,可以自收到决定书后七天以内向上一级人民检察院申诉,请求提起公诉。
刑事案件移交检察院需要审查一个月,如果是重大、复杂的案件,可以延长十五日;如果案件嫌疑人认罪认罚,符合速裁程序适用条件的,则检察院审查起诉的时间为十天,对可能判处的有期徒刑超过一年的,可以延长至十五日。
刑事拘留多长时间到检察院? 刑事拘留是刑事诉讼程序中刑事强制措施的一种,刑事拘留的期限从3日到37日不等,在刑事拘留期限内,公安机关如果向检察院提出申请批准逮捕,检察院应当在收到提请批捕申请后7日内作出批准或者不批准逮捕的决定。刑事拘留的。
一般的刑事案件从刑事拘留到移交检察院需要二、三个月的时间。按照《刑事诉讼法》的规定,一般刑事案件大致要经过3个阶段,即侦查阶段(公安机关)、审查起诉阶段(人民检察院)和审判阶段(人民法院)。
刑事案传讯的连续时间一般为十二个小时之内,案情特别重大、复杂,需要采取拘留、逮捕措施的,传唤、拘传持续的时间不得超过二十四小时。所以刑事案件传唤询问犯罪嫌疑人的连续时间最多不能超过二十四小时。
人民检察院刑事抗协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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