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犯罪主体是一般主体。2、侵犯的是复杂客体,即既侵犯了金融秩序,又侵犯了社会经济管理秩序,还侵犯了国家正常的金融管理活动及外汇管理。3、在行为方面表现为:提供资金账户、协助将财产转为现金或金融票据等。4、在主观方面的表现为故意。
洗钱罪的构成四要件具体如下:1、犯罪主体是一般主体。2、侵犯的是复杂客体,即既侵犯了金融秩序,又侵犯了社会经济管理秩序,还侵犯了国家正常的金融管理活动及外汇管理的相关规定。3、在行为方面表现为五种法定洗钱手段。4、在主观方面的表现为故意。
1、主体要件:本罪的犯罪主体是一般主体,包括年满十六周岁、具有刑事责任能力的自然人。单位也可以构成本罪。2、客体要件:本罪侵犯的是复杂客体,即既侵犯了金融秩序,又侵犯了社会经济管理秩序,还侵犯了国家正常的金融管理活动及外汇管理的相关规定。3、客观要件:本罪在行为方面表现为:(1)提供资金账户:是指为犯罪人开设银行资金账户或者将现有的银行资金账户提供给犯罪人使用;(2)协助将财产转为现金或者金融票据:既包括将实物转换为现金或金融票据,也包括将现金转换为金融票据或者将金融票据转换成现金,还包括将此种现金(如人民币)转换为彼种现金(如美元),将此种金融票据(如外国金融机构出具的票据)转换为彼种金融票据(如中国金融机构出具的票据);(3)通过转账或者其他结算方式协助资金转移;(4)协助将资金汇往境外;(5)以其他方式掩饰、隐瞒犯罪的违法所得及其收益来源和性:指其他掩饰、隐瞒犯罪的违法所得及其产生的收益的性质与来源的一切方法,如将犯罪所得投资于某种行业,用犯罪所得购买不动产等等。4、主观要件:本罪在主观方面的表现为故意。
1、侵犯的客体是国家金融管理制度和司法机关的正常活动;2、在客观方面表现为明知是法定几种犯罪,而实施了洗钱行为;3、一般主体;4、主观方面是出于故意,即行为人明知是毒品犯罪、黑社会性质的组织犯罪所得而掩饰、隐瞒该财物的非法性质和来源。
明知是毒品犯罪、黑社会性质的组织犯罪、恐怖活动犯罪、走私犯罪、贪污贿赂犯罪、破坏金融管理秩序犯罪、金融诈骗犯罪的所得及其产生的收益,为掩饰、隐瞒其来源和性质的行为就是洗钱罪。
洗钱罪,是指明知是毒品犯罪、黑社会性质的组织犯罪、恐怖活动犯罪、自私犯罪、贪污贿赂犯罪、破坏金融管理秩序犯罪、金融诈骗犯罪等的所得及其产生的收益的来源和性质,为掩饰、隐瞒其来源和性质,通过存入金融机构、投资或者上市流通等手段使非法所得收入。
(一)本罪侵犯的客体是复杂客体,即他既侵犯了金融秩序,又侵犯了社会经济管理秩序,还侵犯了国家正常的金融管理活动及外汇管理的相关规定。 (二)本罪在客观方面表现为协助将财产转为现金或者金融票据:既包括将实物转换为现金或金融票据,也包括将现金。
1、本罪的主体为一般主体。依刑法第17条规定,年满14周岁并具有刑事责任能力的自然人,均能构成该罪的主体。2、本罪在主观方面表现为直接故意,并具有将公私财物非法占有的目的,如果没有这样的故意内容就不构成本罪。
假币是指伪造可在国内市场流通或者兑换的人民币、境外货币。伪造的境外货币数额,折合成人民币计算。”伪造不流通或者并不存在的人民币,如伪造三十元面值人民币的,不属于伪造的“货币”。走私伪造的货币具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依照刑法第一百五十一条第一款的规定处七年以上有期徒刑,并处罚金或者没收财产:(1)走私数额在二万元以上不满二十万元,或者数量在二千张(枚)以上不满二万张(枚)的;(2)走私数额或者数量达到第一款规定的标准,且具有走私的伪造货币流入市场等情节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