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类标准的适用区域:(1)0类标准适用于疗养区、高级别墅区、高级宾馆区等特别需要安静的区域。位于城郊和乡村的这一类区域分别按严于0类标准5分贝执行。(2)1类标准适用于以居住、文教机关为主的区域。乡村居住环境可参照执行该类标准。
建设项目中需要配套建设的环境噪声污染防治设施没有建成或者没有达到国家规定的要求,擅自投入生产或者使用的,由批准该建设项目的环境影响报告书的环境保护行政主管部门责令停止生产或者使用,可以并处罚款。
噪音污染标准是45分贝到55分贝之间。超过这个标准的音量,即属噪音扰民。物业管理企业应当对管理区域内的环境噪声污染行为予以制止,并及时向有关环境噪声污染防治的监督管理部门报告。市民遇噪音扰民可拨打12369向当地环保部门进行投诉,或联系当地城市管理部门或110协商解决。国务院生态环境主管部门对全国环境噪声污染防治实施统一监督管理。县级以上地方人民政府生态环境主管部门对本行政区域内的环境噪声污染防治实施统一监督管理。
电力火灾的责任人如何认定,依据实际情况而定,如果无法确定责任人的,应该对火灾事故进行调查,确定责任人是谁。同一建筑物由两个以上单位管理或者使用的,应当明确各方的消防安全责任。
小型水库安全管理“三个责任人”是指小型水库安全管理“政府责任人、主管部门责任人、管理单位责任人”和小型水库防汛“行政责任人、技术责任人、巡查责任人”依据《水库大坝安全管理条例》《小型水库安全管理办法》等有关法律法规,各级人民政府及其水库大坝主管部门对其所管辖的水库大坝安全实行行政领导负责制,各级水利、能源、建设、交通、农业等有关部门是其所管辖水库大坝的主管部门。各地要按照分级负责、属地管理的原则,逐库落实水库大坝安全管理的地方政府、主管部门、管理单位“三个责任人”和水库安全度汛行政、技术、巡查“三个责任人”,明确各类责任人的主要职责和基本要求,并落实责任追究制度。
医疗事故的责任人的确定标准如下:1、因违反了医疗卫生管理法律、法规和诊疗护理规范、常规直接导致发生医疗事故的医护人员是直接责任人。2、因其违反医疗卫生管理法律、法规和诊疗护理规范、常规的行为间接导致不良结果发生的医护人员也是事故的责任人,是事故的间接责任人。实践中医疗事故的责任主体一般都是医疗单位或者是医务人员。如果医疗事故是因为各种原因复合造成的,则要分清主要责任人员和次要责任人员,分别根据他们在造成不良结果过程中所起的作用,确定其所负责任的大小。
位和相关人员应当按照消防救援机构的要求保护现场,接受事故调查,如实提供与火灾有关的情况。消防救援机构根据火灾现场勘验、调查情况和有关的检验、鉴定意见,及时制作火灾事故认定书,作为处理火灾事故的证据。
非法集资,数额较大的,处5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并处2万元以上20万元以下罚金。数额巨大或者有其它严重情节的,处5年以上10年以下有期徒刑,并处5万元以上50万元以下罚金。
非法吸收公众存款或者变相吸收公众存款,扰乱金融秩序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并处或者单处二万元以上二十万元以下罚金;数额巨大或者有其他严重情节的,处三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并处五万元以上五十万元以下罚金。
噪声污染责任纠纷上诉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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