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对中年夫妻,为孩子连续5年投保学平险,孩子却因病离世,保险
公司竟以各种理由拒赔,这背后到底藏着怎样的法律争议?
这对夫妻连续5年通过孩子学校,为其投保了某财险公司的学平险,保险期间孩子突发意识不清,经多家医院抢救无效离世。医院诊断发病诱因有脑血管畸形等多项病症,治疗花费超11万元,医保仅报销不足1万元。家属申请全额赔付17万元,保险公司却拒赔。理由如死者因脑血管畸形发病,属先天性畸形免责情形;医疗费要按规则核算,不能全额赔;家长已在投保回执签字,免责条款有效。双方协商无果,这时他们找到了从业11年、擅长经济案件的
江西中山
律师事务所的涂宗华律师。
这个案子的难点不少。家长在投保回执签字,保险公司就履行免责条款说明义务了吗?“脑血管畸形属先天疾病”由谁举证,现有材料能认定免责吗?住院
医疗险的赔付约定是否未释明,是否有效呢?
涂律师接受委托后,展开了一系列行动。他先固定投保流程证据,申请同期多名在校学生家长出庭作证,证明保费由学校代收,保险公司未到场,家长只签了回执,没收到完整条款,老师也无法解释免责条款。回执上“已阅知条款”不能证明保险公司履行了说明义务,且保险公司无法举证,应承担不利后果。
接着,反驳“先天性畸形免责”理由。保险条款引用的标准未向投保人出示,普通家长不懂专业医学概念。医院死亡记录显示直接死因不是脑血管畸形,保险公司无权威医学鉴定报告,不能主观推定先天致病。而且免责条款未释明,约定无效。
然后论证住院医疗费应全额赔付。保险公司主张的限制赔付条款属免责范畴,未释明不产生效力。人身保险不适用损失补偿原则,医保报销不免除保险公司赔付义务。孩子符合重大疾病标准,重疾保险金赔付条件成就。
最终一审、二审
法院都认可了涂律师的代理意见,判决保险公司支付17万元保险金,当事人诉求实现。
还有一个案子,一位未成年女孩的父亲,收入微薄享受低保,独自
抚养女儿。孩子生母自
离婚后从未付过
抚养费,多次沟通无果。涂律师团队受委托后,第一时间指导委托人收集子女
出生证明、
离婚协议书等证据,形成证据闭环。依据法律规定,向法庭和被告释明父母抚养义务不可免除。考虑到家事案件宜调不宜判,涂律师配合法庭调解,提出“总额打包结算+分期快速支付+全额一次性执行违约条款”的方案,还增加了违约惩戒条款。最终双方达成调解协议,被告一次性打包承担全部抚养费,案件了结。
这个案子教会我们:
第一,购买保险时,要注意保险公司是否履行免责条款的提示和说明义务,若未履行,免责条款可能无效。
第二,涉及抚养费纠纷,要及时收集相关证据,明确法律规定,保障未成年人合法权益,还可通过设置违约条款降低执行难度。
从这两个案子能看出,普通人在保险赔付和抚养费问题上容易陷入困境、遭受损失。涂宗华律师在这两个案子中,凭借专业知识,抓住了保险公司未履行说明义务、明确抚养责任等关键要点,成功帮助当事人维护了合法权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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